稷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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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
2、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联系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要求,排忧解难。
4、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6、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7、完成承诺工程。
8、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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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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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
15 |
14 |
14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备注:没有数据的表格须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537.54万元、支出总计1491.3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43.91万元,增长159.01%,支出总计增加863.34万元,增长137.48%。主要原因是稷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与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项目的收入与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3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7.54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9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8万元,占比9.61%;项目支出1348.05万元,占比90.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37.54万元、支出总计1491.3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43.91万元,增长159.0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63.34万元,增长137.48%。主要原因是稷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与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项目的收入与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6.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8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5.51万元,增长106.46%。主要原因是稷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与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项目的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31.88万元,占比11.82%,日常公用经费11.4万元,占比1.0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6.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9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2.54万元,占98.79%;卫生健康(类)支出5.27万元,占0.47%;住房保障(类)支出8.19万元,占0.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无该项预算,支出决算0.09万元,用于办公经费。较2018年决算减少9.82万元,下降99.1%,主要原因是2019年该支出分类所需资金较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23.35万元,支出决算110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97%,用于稷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与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项目的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584.23万元,增长112.72%,主要原因是稷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与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项目的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5.27万元,支出决算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财政负担部分的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0.63万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8.19万元,支出决算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的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0.47万元,增长6.09%,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8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工作经费支出;公用经费11.4万元,主要包括工作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42.86%,原因是:公车使用次数增多,燃油费增加。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全年接待11批,共111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比80%,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比20%,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9.1%。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1.5 |
1.05 |
0.45 |
42.86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2 |
0.72 |
0.48 |
66.67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 |
0.72 |
0.48 |
66.67 |
公务接待费 |
0.3 |
0.33 |
0.03 |
9.1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万元,比2018年增加2.15万元,增长23.2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年度工资总额增加,公用经费收入与支出也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残疾人流动服务车1辆。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1098565.71 |
||
1 |
土地 |
250 |
110000 |
2 |
房屋 |
||
3 |
通用设备 |
94 |
679252.71 |
4 |
专用设备 |
90 |
180000 |
5 |
家具、用具、装具 |
273 |
129313 |
6 |
无形资产 |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10%。组织对2019年度稷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95%。
组织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稷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目的绩效申报预期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稷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及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执行数为97.82万元,完成预算的90.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各项残疾人相关工作在经费预算内达标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年初申报预算时没有做好实施方案,导致部分预算项目政府经济分类及申报金额与实际产生了偏差,影响了后期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由于部分预算款项没有及时支出,导致被财政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往后的工作中,年初申报预算时,一定要与各股室第一时间沟通,做好当年的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在预算申报初期编制好政府经济分类及申报金额。二是督促各股室在年底财政收回资金前完成各自当年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拨付相关资金,确保当年的工作当年完成。
稷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与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72分。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67.8万元,完成预算的89.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稷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与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合计267.8万配套资金的工程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环保方面要求,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工程实施进度滞后。稷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目前尚未完工。二是年底重新规划的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室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因环保及疫情影响多次停工,导致资金支付滞后,剩余资金被财政收回。稷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也尚未完工决算。下一步改进措施:日后,允许施工时,在保障工人安全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尽早交工,尽早使用,尽早惠民。
(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