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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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9-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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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农产品、药包材、保健品、化妆品等的监督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等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农产品、药包材、保健品、化妆品等质量信息,提供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3、开展食品、药品、农产品、药包材、保健品、化妆品等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及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工作;
4、承担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农产品、药包材、保健品、化妆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5、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公开任务)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我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5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6万元。
2016年度支出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2万元,项目支出15.66万元。
1、基本支出3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15.66万元。主要包括食品抽检费用、专用技术人员培训。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其中1辆车,由于单位机构改革2016年中旬已移交卫计委)。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4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全年接待3批次,共14人。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万元,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采购支出总额3.7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7、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