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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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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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为建设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提供服务。
(二)负责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的综合开发。
(三)负责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进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为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三、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42.82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37.14万元,增加5.68万元,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增加工会经费、交通补贴。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30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2030万元,主要是2017年工程款纳入预留预算,30万元为单位的工作经费与2016年持平。
3、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较往年增多。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