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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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9-10-22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为建设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提供服务。
2、负责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的综合开发。
3、负责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进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编制人数11人,在职5人。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经济开发与建设组、招商引资组、政策研究组。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
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11 |
5 |
5 |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11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196.1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5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2万元,占比3.64% 。
项目支出1206.28万元,占比96.36% 。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86万元,完成预算的212.15%;205教育支出500万元,2018年无此预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12城乡社区支出18.7万元,2018年无此预算;213农林水支出200万元,2018年无此预算;2132交通运输支出315万元,2018年无此预算;221住房保障支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支出1万元,2018年无此预算。其中:
事业运行36.06万元,用于单位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较2017年增加36.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单独核算。
小学教育500万元,用于西社工业园区搬迁区小学政府回购,较2017年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财政追加拨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8.7万元,用于西社工业园区搬迁区小学政府回购,较2017年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环卫人员减少。
林业200万元,用于西社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偿还工程欠款和道路绿化养护,较2017年增加170万元,主要原因:去年没有偿还绿化工程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0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较2017年增加5.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独核算。
事业单位医疗1.59万元,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17年增加1.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独核算。
住房公积金2.6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增加2.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去年无此科目,本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独核算。
其他支出1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1.67%,比上年减少1.69万元,原因是2018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车政府回收,公务接待较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80%,比上面减少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26.77%,比上年减少44.27万元(去年公务接待费44.46万元,主要是把阳煤丰喜泉稷公司试车影响周边群众在稷山县宾馆的住宿费和餐饮费为44.18万元记在了招待费中;用于单位公务接待费用为0.28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1.“三公”经费支出 |
0.35 |
2.04 |
1.69 |
82.84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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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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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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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16 |
1.76 |
1.6 |
-90.91 |
公务接待费 |
0.19 |
44.46 |
44.27 |
99.57 |
2.机关运行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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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
1、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
2、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全年接待8批次,共17人次。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都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辆道路洗扫车,一辆道路洒水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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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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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屋 |
||
3 |
通用设备 |
69 |
141.6 |
4 |
专用设备 |
1 |
1 |
5 |
家具、用具、装具 |
55 |
31.76 |
6 |
无形资产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5.63万元、无政府购买服务。
八、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各预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