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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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9-03-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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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监督节约用水。
2、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协调、仲裁水事纠纷。
3、编制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利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4、组织指导境内重点流域、河道、河岸滩涂等治理开发;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5、负责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6、负责全县灌区行业管理和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
7、承担县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抗旱工作;对主要河道、主要水利工程和城区实施抗旱调度。
8、完成承诺工程。
9、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独立核算的单位有1个:稷山县水利局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19年收入预算963.27 万元,比2018年增加10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本年基本支出数为682.9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8.03万元,增加主要因素有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福利费标准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列入单位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变动情况:我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共计280.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7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20万元;防汛经费30万元;抗旱应急工程占地补偿7.3万元;农村人畜饮水50万元;兴稷水库前期工作经费4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6万元;本年项目预算与2018年相比增加60万元,增加原因是水资源办工作经费增加20万元,兴稷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40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收入支出变动情况: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减少0.5万元,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我单位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64万元,比2018年增加0.50万元。增加原因为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7、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12.09万元,其中:货物类12.09万元,用于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工程类10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购买。
8、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安全饮水)。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万元。
9、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一车辆情况,我单位公务用车已全部上缴,无车辆使用情况。二房屋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949平方米,其中单位办公用房915平方米,其他办公用房34平方米。
四、专用名用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
①水土保持工程是指因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使山丘地区地表土壤及母质受到各种破坏和移动而采取的预防治理工程措施;
②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是指通过行政、技术、经济等管理手段加强用水管理,调整用水结构,改进用水方式,科学、合理、有计划、有重点的用水,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避免水资源浪费;
③防汛经费是防汛抗旱指挥部用于组织防洪抢险,应急度汛,水利工程水毁修复,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防汛通讯等业务活动而产生的费用;
④抗旱应急工程占地补偿是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土地占用费;
3、“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2、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