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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22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0-09-22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3、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

  4、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全县水文工作;

  7、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8、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

  11、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2、负责水利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13、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范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我单位实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有1个:稷山县水利局。编制人数97人,期末在职人员74人,离休人员2人。局内设办公室、计财股、河道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农水股、水保站、移民办、质监站、水质检验检测中心等10多个股室站队。下辖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供水管理总站、抗旱服务队、晋家峪水库、黄华峪水委会、马壁峪水委会。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稷山县水利局

9

7

2

88

74

9

7

2

65

水利局河道管理站

 

 

 

9

6

 

 

 

6

水利局工程技术站

 

 

 

15

12

 

 

 

12

水利局水保站

 

 

 

19

14

 

 

 

14

黄华峪水库

 

 

 

5

4

 

 

 

4

晋家峪水库

 

 

 

8

4

 

 

 

4

马壁峪水委会

 

 

 

5

5

 

 

 

5

水资源管理委员会

 

 

 

14

10

 

 

 

10

水利局抗旱服务队

 

 

 

10

8

 

 

 

8

水利局供水管理总站

 

 

 

3

2

 

 

 

2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

  备注:没有数据的表格须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648.86万元、支出总计2842.8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372.66万元,增加65%,支出总计增加882.32万元,增加31%。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投资项目多、资金投资力度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4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8.86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4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73万元,占比22%;项目支出2214.14万元,占比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46.22万元、支出总计2809.6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402.66万元,增加65.89%,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1.55万元,增加30.31%。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投资项目多、资金投资力度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4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1.55万元,增加30.31%。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投资项目多、资金投资力度加大。其中,人员经费600.92万元,占比21.39%,日常公用经费27.81万元,占比0.009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42.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9.64万元,占98.83%,其中:基本支出628.73万元;项目支出2180.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75万元,占0.047%;卫生健康(类)支出22.89万元,占0.0081%;农林水(支出435.59万元,占15.5%;住房保障(类)支出35.49万元,占0.0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682.97万元,支出决算62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2018年决算减少40.23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致本单位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0.9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离休费以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2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38批次,共136人。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42万元,增长28%,原因是:由于2019年度项目投资增大,业务增加,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增加。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购置公务用车。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加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1.5

  1.08

  0.42

  2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1.5

  1.08

  0.42

  28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1万元,比2018年增加10.27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包含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费、河道分界线测量费、水资源公报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1580989

1

土地、房屋

3756

139900

2

通用设备

86

776504

3

专用设备

25

238280

4

家具、用具、装具

580

289505

5

无形资产

2

136800

  (四)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涉及1个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90万。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计划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完成总投资89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专项资金890万元,共涉及52处工程,主要用于更换输配水管道、更新水源井、修复水源井、修复阀门井、更换水表、更换机电设备等。工程效益:解决我县45个行政村、2.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包括15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件名 : 稷山县水利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