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地方国营苗圃2022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2-02-2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02-24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苗圃建设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2、协助编制全县苗圃建设发展专项规划。
3、承担全县苗圃建设发展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县林木种苗资源管理、林木品种审定的技术服务工作。
4、开展全县不同区域生态林业引种实验,珍惜植物引种研究;发展林木良种苗木的实验研究、选育、繁殖、生产经营和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为全县林业工程和城市绿化培育苗木。
5、承担示范苗圃建设工作;开展育苗容器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6、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表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稷山县地方国营苗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2年收入预算7万元,同2021年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基本支出*万元和2021年一致。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万元,2022年项目支出为自收自支人员工资。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部门房屋面积1440平方米,其中本机关1440 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单位2022年涉及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7万元,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