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枣业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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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9-03-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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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红枣产业的发展战略,制定全县枣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引导扶持全县红枣产业发展。
2、负责全县各级枣业信息网络、枣业技术服务网络和枣产品销售服务网络建设,为全县枣农、枣业合作社、枣加工企业和运销服务业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促进全县红枣产业转换升级。
3、拟定全县枣业发展的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引进、研究、试验、推广枣业发展新技术;培养适应枣业发展需要的生产、销售、贮藏、加工等方面的科技人才。
4、负责枣产业项目建设,引导、支持、创办高科技示范性红枣园区和枣业发展集团。
5、主管全县的枣树苗木、新品种的培养繁育。
6、负责为全县枣农提供枣树管理服务,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指导枣农及时进行枣树病虫害防治工作。
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枣产品加工行业质量标准,规范生产加工流程,按照国家食品产业标准,加强对枣产品加工企业监管。
8、负责全县枣业涉外事务、科技交流、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
9、负责查处破坏、毁坏红枣林业资源事件。
10、负责枣业方面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工作。
11、负责稷山板枣等枣产品名优品牌创建工作,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假冒稷山板枣、蜜枣商标品牌的侵权行为。
12、指导各乡镇枣业发展工作和全县各级枣业协会工作。
13、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为稷山县枣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19年收入预算90.71万元,比2018年减少7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19年基本支出61.71万元,比2018年减少2.14万元。减少因素是人员减少1人。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9万元,比2018年减少74万元。我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包括板枣推介宣传费20万元、工作经费9万元。2019年项目比2018年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规划减少。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增加0.3万元,原因为业务扩展和对外交流增多,客商和媒体记者来访比上年增加。
我单位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6万元,比2018年减少0.02 万元。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66万元,其中:货物类0.66万元,服务类3万元,工程类7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526平方米,其中本机关526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0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