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枣业发展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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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8-09-20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红枣产业的发展战略,制定全县枣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引导扶持全县红枣产业发展。
2、负责全县各级枣业信息网络、枣业技术服务网络和枣产品销售服务网络建设,为全县枣农、枣业合作社、枣加工企业和运销服务业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促进全县红枣产业转换升级。
3、拟定全县枣业发展的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引进、研究、试验、推广枣业发展新技术;培养适应枣业发展需要的生产、销售、贮藏、加工等方面的科技人才。
4、负责枣产业项目建设,引导、支持、创办高科技示范性红枣园区和枣业发展集团。
5、主管全县的枣树苗木、新品种的培养繁育。
6、负责为全县枣农提供枣树管理服务,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指导枣农及时进行枣树病虫害防治工作。
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枣产品加工行业质量标准,规范生产加工流程,按照国家食品产业标准,加强对枣产品加工企业监管。
8、负责全县枣业涉外事务、科技交流、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
9、负责查处破坏、毁坏红枣林业资源事件。
10、负责枣业方面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工作。
11、负责稷山板枣等枣产品名优品牌创建工作,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假冒稷山板枣、蜜枣商标品牌的侵权行为。
12、指导各乡镇枣业发展工作和全县各级枣业协会工作。
13、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
单位名称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年末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在职 |
||||
合计 |
行政 |
工勤 |
合计 |
行政 在职 |
工勤在职 |
||||
稷山县枣业发展服务中心 |
7 |
7 |
7 |
7 |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59.9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6.4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6.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2017年度支出257.4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8.40%。其中:基本支出40.5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34.55 %;项目支出216.9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51.32%。增加因素有:工资标准提高、人员调动增加2人、2016年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2017年实施。
1、基本支出40.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2、项目支出216.96万元。其中: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支出183.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支出15.33万元、工作经费支出9.95万元、板枣论坛会支出8.58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比上年减少 |
减少% |
1.“三公”经费支出 |
0.14 |
2.52 |
2.38 |
94.44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41 |
0.41 |
100.00 |
|
公务接待费 |
0.14 |
2.11 |
1.97 |
93.36 |
2.机关运行经费 |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41万元:公车改革,未使用公车。
2、公务接待费0.14万元,较上年减少1.97万,全年接待2批次,共13人。减少原因: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
3、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187.46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0.2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46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0.22%。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
卡片分类 |
期末日期 |
|
数量/面积 |
价值 |
||
合计 |
|||
1 |
土地 |
911.85㎡ |
176707.00 |
2 |
房屋 |
526㎡ |
378983.00 |
3 |
车辆 |
||
4 |
通用设备 |
14 |
29050.00 |
5 |
专用设备 |
1 |
3600.00 |
6 |
家具、用具、装具 |
13 |
9920.00 |
五、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8、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1、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