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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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6-09-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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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种植业、农产品加工、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有关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全县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
3、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4、促进全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5、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6、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8、承担全县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9、管理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检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10、拟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12、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益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13、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15、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3个: 稷山县农业委员会,下属独立核算单位2个:稷山县扶贫开发中心、稷山县种子管理站。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四、2016年部门预算表格(附件)
1、预算收支总表
2、基本支出明细表
3、项目支出明细表
4、三公经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