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1-05-1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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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组织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组织实施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4、承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行业部门推进专项扶贫工作。
15、宣传落实国家、省、市、县扶贫开发政策,制定全县扶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16、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组织全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17、拟订对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的扶持意见,研究提出贫困退出机制。
18、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提升等重点工作。
19、提出全县脱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组织开展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监督检查。
20、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对扶贫人口实施动态管理;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21、协调拟订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
22、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23、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24、承办全县贫困地区干部的扶贫开发综合性教育、培训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有7个:稷山县农业农村局、稷山县农机发展中心、稷山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稷山县动物卫生检疫站、稷山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稷山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稷山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 4469.83 万元,其中本级2021年收入预算 2817.9 万元,比2020年减少2645.5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67.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2086.73万元,其中2021年本级基本支出1100.49万元,比2020年减少43.44万元。减少因素主要有单位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减少等。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383.1万元,其中2021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567.41万元,比2020年减少2752.09 万元。减少的主要因素是:2020年财政预算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005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 2021年县财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我单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黄汾流域一轴两翼种植高产高效规划编制科研经费项目150万元。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8.56万元,其中2021年本级“三公”经费预算 7.7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7万元,增加4.2万元,原因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今年机构改革调整,职能转变及申报国家级项目和上级聘请上级专家指导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减少5.5万元,原因机关单位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3.85万元,其中2021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75万元,减少1.39万元。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37.08 万元,其中2021年本级政府采购预算19.92 万元,其中:货物类 7.92 万元,服务类12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本机关3辆,用于行政综合农业执法用车。下属事业单位1辆。
二是房屋情况。我部门房屋面积4680.5平方米,其中本级房屋面积2649.7平方米,本机关租赁办公用房1140平方米及下属单位509.7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已列入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1全县小麦火灾保险是指因自然灾害对小麦造成的损害的保障措施。
<2工作经费是指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广大农民开展技术创新任务,承担全县各乡镇的农情测报、技术培训及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
<3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财政下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用于改善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4冬季清洁取暖是指促进我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5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指对农村环境整治、绿化等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居住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建设。
<6房屋租赁费是指我单位办公用房的房租费用。
<7国有农场转移是指国家对地方国有农场的政策补贴。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报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