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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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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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2、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计划和项目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制定农业综合开发各项制度规定,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完成情况;
4、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农发周转金的回收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6、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稷山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0年收入预算92.75万元,比2019年减少4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75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0年基本支出82.75万元,比2019年增加0.6万元。增加因素:工资标准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列入单位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19年减少44万元。2020年我单位主要项目支出:工作经费10万元。
4、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减少0.5万元,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
我单位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无公务用车费。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7万元,比2019年增加0.01万元。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91万元,其中:货物类0.61万元,服务类0.3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使用县政府办公用房100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全面评价,涉及当年财政拨款92.75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一 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