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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1-05-10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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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主要职能

1、完成省市下达的稳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2、协助县政府管理对口的稳固脱贫工作。

3、负责管理专项扶贫资金和乡村振兴资金。

第二部门: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稷山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681.5万元,比2020年减少559.1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23.5万元,比2020年增加39.11万元。减少原因为年初预算未将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列入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58万元,比2019年20减少520万元。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1万元、贫困户保险60万元、致富带头人培训14万元、农村第一书记、驻乡镇工作大队经费28万元、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工作经费35万元、工作经费30万元等。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减少4万元,原因脱贫攻坚工作已结束,因涉及单位改革,目前不清楚今后公务接待工作量是否变化;我单位2020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万元,比2020年增加0.07万元。增加原因为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7.9万元,其中:货物类0.9万元,服务类7万元,工程类0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②、我单位使用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用房120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除基本支出外,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报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文件名 :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扶贫开发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