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1-05-1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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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使全县农业机械化行业管理职责。
2、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规划、政策和措施的建议;负责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农机化工程项目审核上报;负责农机化的宣传、示范工作。
3、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机维修网络的建设和农机组织的服务、生产和经营活动,协调、指导、监督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负责机械化农业生产情况的统计、报告、技术经济分析和信息收集、发布及反馈。
4、指导农机产品的设计、生产;负责农机产品的适用性试验评估;负责农机维修质量监督和对农机维修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发证,并配合有关部门查禁伪劣农机产品。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农机鉴定检验标准、使用技术状态标准、作业质量标准、维修质量标准和服务收费标准。
6、统筹安排农机化的专项投资。负责国家及省、市有关农机惠农政策的组织实施。
7、负责全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农机化科技、经济交流与合作;开展农机化科普宣传;负责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先进农机新技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单位为稷山县农机发展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据分项说明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有: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495.32万元,比2020年减少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5.32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395.32万元,比2020年减少17.7万元。减少因素主要有人员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万元,比2020年减少68万元。我单位2021年主要项目支出有工作经费27万元,新机具引进推广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8万元,老农机人员生活补助65万元。本年项目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68万元,变动原因为项目减少。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20年相比保持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我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67万元,比2020年减少0.8万元。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人员减少,福利费、工会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96万元,其中:货物类0.96万元,服务类3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1386平方米。
9、我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0、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00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部门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报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