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2-09-1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09-15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财政局 | 文号 |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
(一)医疗服务: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1、提供专科和专家服务,开设急诊科、心血管内科、肿瘤科、消化呼吸肾内科、感染性疾病科、内分泌风湿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心胸外科、骨科、新生儿科、妇科、产科、重症医学科、五官科等专科的住院治疗和门诊治疗服务,开展双向转诊。
2、承担灾难事故的紧急救援及院内急救任务。
3、开展心理卫生、遗传咨询等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业务技术指导: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业务技术指导,建立经常性的技术指导和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人才。
(三)预防保健:开展健康教育,承担预防保健和防治工作。
第二部门: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稷山县人民医院是差额事业单位,单位构成1个,编制395人,在职395人。主管单位是稷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2021年收入预算412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28.32万元,2020年为2047.44万元,相比2021年同比增长101.63%。包括社会性保障和就业支出76.1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52.22万元,其中:综合医院2838.9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98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23万元。
2、基本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1581.88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6.1万元,2020年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为71.62万元;综合医院支出1361.55万元,2020年综合医院支出为1185.52万元,相比2020年增长14.8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23万元,2020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为179.1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46.44万元,其中:卫生健康中的综合医院支出1477.44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989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全口径“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为0元。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7966.02万元,其中:货物类4823.82万元,服务类240万元,工程类12902.2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一是车辆情况。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是房屋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41891.32平方米。
9、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单位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546.4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3、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7、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8、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0、“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五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稷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共10张表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