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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8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9-28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乡(镇)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十四)承担稷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稷山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稷山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稷山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稷山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六)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制度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组织指导、协调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加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二、三级运动员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社会指导员的审核与审批。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八)制定全县性体育竞赛计划;负责指导体育训练、组织全县性运动竞赛;组织参加和举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与交流活动,承办省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工作。

  (十九)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依法管理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监管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

  (二十)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科研工作;制定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体育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一)指导乡(镇)体育工作,协调区域性体育的发展;指导体育总会、各体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卫生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7个。分别是:1、稷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稷山县人民医院;3、稷山县中医医院;4、稷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稷山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6、稷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7、稷山县体育发展中心;8、稷山县稷峰镇卫生院;9、稷山县结核病医院;10、稷山县蔡村乡卫生院;11、稷山县翟店镇中心卫生院;12、稷山县太阳乡中心卫生院;13、稷山县清河镇卫生院;14、稷山县西社镇中心卫生院;15、稷山县化峪镇中心卫生院;16、稷山县精神病医院;17、稷山县老年病专科医院;18、稷山县社区中心卫生院。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在职

工勤在职

合计

14

14

0

1379

975

19

14

5

956

稷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14

14

0

12

48

19

14

5

29

人民医院  

 

 

 

629

425

 

 

 

425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10

86

 

 

 

86

老年病院

 

 

 

18

9

 

 

 

9

精神病院

 

 

 

130

62

 

 

 

62

结核病院

 

 

 

19

5

 

 

 

5

卫生健康执法大队

 

 

 

22

21

 

 

 

2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8

32

 

 

 

32

中医院

 

 

 

127

68

 

 

 

68

稷峰卫生院

 

 

 

69

61

 

 

 

61

化峪卫生院

 

 

 

40

30

 

 

 

30

翟店卫生院

 

 

 

35

25

 

 

 

25

清河卫生院

 

 

 

29

17

 

 

 

17

西社卫生院

 

 

 

26

21

 

 

 

21

蔡村卫生院

 

 

 

28

22

 

 

 

22

太阳卫生院

 

 

 

41

37

 

 

 

37

体育发展中心

 

 

 

5

5

 

 

 

5

社区中心卫生院

 

 

 

1

1

 

 

 

 

      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379人,年末实有人数97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9人、事业在职人员95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9678.31万元、支出总计49678.3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840.77万元,下降13.63%,支出总计减少7840.77万元,下降13.63%。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的基建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645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17.99万元,占比42.65%;事业收入26539.94万元,占比57.13%;其他收入101.24万元,占比0.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899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78.2万元,占比63.43%;项目支出17915.78万元,占比36.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799.83万元,支出总计21799.8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6105.35万元,下降21.8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6105.35万元,下降21.88%。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的基建项目减少。

  五、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81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21.54万元,占比77.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6.45万元,占比22.18%。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799.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49%。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94.13万元,下降15.81%。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的基建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99.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6万元,占0.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04.21万元,占3.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3.61万元,占3.41%;卫生健康(类)支出14422.08万元,占66.15%;城乡社区(类)支出374.93万元,占1.72%;住房保障(类)支出248.85万元,占1.14%;其他(类)支出4141.11万元,占19%;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1146.3万元,占5.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928.06万元,支出决算2179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4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6.56万元,支出决算1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8%,用于支付其他交通费用等,较2020年决算增加14.04万元,增加297.4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公务员交通补助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年初预算78.55万元,支出决算70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45%,较2020年决算增加608.33万元,用于体育和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体育场馆基建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636.58万元,支出决算74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1%,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取暖费、死亡抚恤金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83.2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单位社会保险部分缴费减少;城乡社区(类)年初预算370.5万元,决算支出37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用于建设公共体育场,比2020年增加374.93万元,原因是公共体育场为今年新增项目;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9573.71万元,支出决算1442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4%,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73.47万元、公立医院支出4830.4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715.13万元、公共卫生支出5915.89万元、中医药支出53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35.1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2.59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52.44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03.99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2459.6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有所增加;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252.16万元,支出决算24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9.5万元,减少3.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年初无预算,决算支出11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疫情防控,较2020年决算增加292.6万元,增加34.27%,原因是疫情防控引起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费用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27.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43%。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43.29万元,增加23.08%。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购置增加。其中,人员经费8027.52万元,占比49.47%,日常公用经费8199.98万元,占比50.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27.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6万元,占0.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04.21万元,占4.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3.61万元,占4.58%;卫生健康(类)支出14422.08万元,占88.87%;住房保障(类)支出248.85万元,占1.54%;其他(类)支出90万元,占0.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928.06万元,支出决算1622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4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6.56万元,支出决算18.76万元,用于支付其他交通费用等,较2020年决算增加14.04万元,增加297.4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公务员交通补助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年初预算78.55万元,支出决算70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45%,较2020年决算增加608.33万元,用于体育和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体育场馆基建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636.58万元,支出决算74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1%,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取暖费、死亡抚恤金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83.2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单位社会保险部分缴费减少。

  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9573.71万元,支出决算1442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4%,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73.47万元、公立医院支出4830.4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715.13万元、公共卫生支出5915.89万元、中医药支出53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35.1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2.59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52.44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03.99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2459.6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有所增加。

  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252.16万元,支出决算24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9.5万元,减少3.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2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34.61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退休费等;公用经费88.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公车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74万元,支出决算13.59万元,完成预算的44.21%,比2020年减少14.34万元,下降51.34%,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公务用车购置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13.59

27.93

-14.34

-51.3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96

19.38

-18.42

-95.0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23

5.89

4.34

73.68

公务接待费

2.41

2.65

-0.24

-9.06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1万元,比2020年减少4.91万元,降低1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3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8.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89.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安排,本年度依据各单位职能,绩效情况可查看各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稷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