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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17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18-09-17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广播电视台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业务和产业发展。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广电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
     3、负责组织和实施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4、负责推进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
     5、负责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发展。
     6、加强与上级及其他广电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切实做好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本套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5个:

单位名称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年末实有人数

行政

事业在职

合计       

行政   

工勤   

合计       

行政 在职

工勤在职

广播电视台

     

20

15

     

15

乡镇广播电台

     

14

8

     

8

电视差转台

     

9

7

     

7

稷山人民广播电台

     

26

15

     

15

有线电视台 自收自支

     

13

13

     

13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509.8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3.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8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3.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

2017年度支出542.2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8.42%。其中:基本支出330.7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9.02%;项目支出211.4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6.75%

原因:基本支出预算内容有增有减。人员增资,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增加15.53万元公用经费由于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0.5万元;本年新增工会经费预算2.92万元;遗属减员,生活补助减少0.34万元;采暖补贴减少,退休人员转机关事业所发放,预算减少0.52万元。

1、基本支出33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服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211.43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44.63万、“直播县市区”联办费30万、板枣文化活动周经费9.16万、房屋修缮费4.25万、工作经费90.29万、广播电视“村村通”2.20万、科技兴枣工程0.82万、无线覆盖运行维护专项资金24.19万、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5.89万。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

上年

比上年增减

增减%

   1.“三公”经费支出

2.14

2.65

-0.51

-19.1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75

2.39

-0.64

-26.6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0.00

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5

2.39

-0.64

-26.69

            公务接待费

0.38

0.25

0.13

51.76

   2.机关运行经费

0.00

0.00

0.00

0.00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1、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公车购置0台,年末车辆账面数2辆,实有2辆。

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比上年减少0.64万元:原因是严格预算控制,厉行节约。

2、公务接待费0.38万元,较上年增加0.13万元:电视台板枣文化节公务接待支出,严格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厉行节约。

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支出总额56.71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7.9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1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行号

卡片分类

期末日期

数量/面积

价值

合计

   

4,124,176.98

1

土地

2884.40

13,245.00

2

房屋

1940.00

229,533.00

3

构筑物

1.00

51,660.00

4

车辆

2.00

218,042.00

5

通用设备

55.00

3,511,616.98

6

专用设备

2.00

78,180.00

7

家具、用具、装具

38.00

21,900.00

五、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本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3、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7、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8、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0、“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