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稷山县委新闻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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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17-09-19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新闻信息;
2、积极收集、整理舆情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组织、指导、协调和邀请中央、省、市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县境内外媒体对本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教等方面的发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搞好记者联络接待工作,为其采访提供服务。
4、受县委、县政府委托,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稷山县委新闻中心、稷山报社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9张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91.5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5.5%;
2016年度支出100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31.4%;其中,基本支出52.5万元,比上一年增长0.01%,年初结转和结余10.2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新闻中心工作经费8万元,稷山报社免费赠阅稷山报补助经费3万元,“村官讲习所”经费8万元,工作经费10万元,手机报经费10万元)。
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三、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四、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