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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5 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7-02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1858 发布时间 2022-07-02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办函〔2022〕19号

尊敬的王刚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村公厕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公共厕所是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的变化与发展是乡(镇)、村进步的一扇窗口。2018 年以来,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户厕改造的同时,也推进美丽乡村公厕建设,目前已完成 42 座公厕建设,还有 4 座公厕正在进行建设中,即将完工。

  下一步,我县将相按照关政策要求,最大限度争取资金支持,加大投资力度,通过新建一批、提升一批、补充一批的总体思路,主动与乡镇对接,听取村民需求,因村施策,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形成村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良性互动,逐步建立农村公厕管护制度,确保建好的公厕能用好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乡(镇)、村公厕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李文峰

  承 办 人:辛国强

  联系电话:13935991058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稷政办函【2022】19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5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