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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1098 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7-02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1860 发布时间 2022-07-02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办函〔2022〕21号

尊敬的冯继征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员工上下班期间交通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稷山开发区共有两个园区,分别为西社园区和翟店园区,两个园区位于县城北部和南部,到县城通行条件较好(均由省道233 通往县城),两个园区企业员工上下班交通本着自愿原则,可选择自驾和乘坐公司班车两种通勤方式,基本可以解决员工上下班期间交通问题。

  西社园区主要道路有兴稷大道和振兴大街,2020 年对两条道路进行了翻修改造。兴稷大道全长 4774.2 米,宽 40 米,其中机动车道 23 米,非机动车道宽 2×4 米,绿化隔离带 2×2.5米;振兴大街全长 3742.6 米,宽 40 米,其中机动车道 23 米,非机动车道宽 2×4 米,绿化隔离带 2×2.5 米,两条道路路面宽阔,双向 6 车道,两旁设有非机动车道,通行能力较强,基本满足员工自驾需求。

  同时,各大企业均有班车接送:永东公司配有班车,从县委广场到永东公司往返;东方配有班车,从职业二中到东方公司往返;铭福钢铁安排专车早晚接送有需要的员工上下班。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开发区园区交通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郝 冰、王文奇

  承 办 人:王俊伟、申琦浩

  联系电话:13835992786、13935968765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稷政办函【2022】21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8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