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1175 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7-0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1865 | 发布时间 | 2022-07-02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稷政办函〔2022〕26号 |
尊敬的王志宏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 2019 年“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资金未发放到位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稷山县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资企来源主要是:省交通运输厅按照批复概(预)算总额的 25%补助建设资金,每公里补助 20 万元,县财政每公里补助 5 万元,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根据省、市交通部门的安排,2019 年我县完成省市下达“畅返不畅”建设项目 108 公里建设任务。2019年底已全部完成,县财政配套资金已到位并拨付,省交通运输厅应补助资金 2160 万元,截止目前,省下达补助款为 650 万元,欠补助资金 1510 万元未下达。为了全力确保社会稳定,我县已多次向上级反映该问题,省厅和县政府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待补助资金下达后,将及时拨付。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交通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杨维勤
承 办 人:付新生
联系电话:0359-5531618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