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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1195 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7-02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1867 发布时间 2022-07-02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办函〔2022〕28号

尊敬的吴宝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高考背景下教学资源不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基础条件保障方面

  为适应新高考改革的需求,近年来,稷山县委县政府在加强基础条件保障方面提早谋划、及早动手,一是已分期分批完成稷王中学教室、实验室等的建设和相关仪器设备的配备;二是规划将搬迁后的稷山县实验初中校园校舍及目前学校的闲置教室用于稷山中学普通教室和功能性教室,以解决新高考改革需求,届时两所高中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将基本得到保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

  稷山县高度关注教育部及我省新高考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根据新高考改革要求,结合全县高中师资队伍实际情况,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提前储备各学科教师。从 2019 年开始,通过多方式、多渠道补充高中各学科教师 68 名(其中 2019 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聘教师方式,招聘各学科高中教师 34 名;从 2020 年起,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赴国家 4 所部属师范院校为两所高中签约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 34 名)。在此基础上,稷山县将持续加大高中各学科教师招聘力度,以有效解决选课走班带来的高中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

  三、建立新高考背景下的高中绩效考核办法方面

  在新高考背景下的高中绩效考核上,稷山县重点从两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建立了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符合学校工作实际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出台了《稷山县中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把教师的授课量和教学业绩考核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向班主任倾斜,向一线专任教师倾斜,向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倾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全面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二是在绩效工资核定中,高中学校的绩效工资核定系数按 1.2 倍的标准核算,进一步提高高中教师绩效工资的基数,以保障高中教师的合理性工资收入。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教育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薛红燕

  承 办 人:宁秀峰

  联系电话:13223696600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稷政办函【2022】28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95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