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1217 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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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2-01869 | 发布时间 | 2022-07-02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稷政办函〔2022〕30号 |
尊敬的逯郭平代表:
您好,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美丽乡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建设行动的重要依托,是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方面
近年来,我县共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5 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16 个,2021 年开工建设了姚村、苑曲村两个文旅综合体大型项目。
二、财政资金投入方面(一)抓组织领导,确保形成合力坚持把健全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了主管领导牵头抓、财政局长亲自抓、乡镇领导直接抓、乡村“两委”班子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财政组织工作组深入一线实地考察,座谈研究发展计划,建立完善了资金投入、长效管护、督查考核等制度。
(二)抓特色示范,确保以点带面
鉴于各试点村风俗民情、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各不相同的实际,我县坚持“一村一规划、一村一特色”,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注重培育惠及面广、效益高、有特色的主导产业,重点打造有产业基础、特色鲜明的示范村,以点带面,带动各村挖掘特色,形成了既各有特色、又协同发展的态势,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抓资金投入,确保建设需要
按照“政府补助一点,项目整合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社会支持一点”的办法,积极开辟资金渠道,保障建设投入。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职能部门农村危房改造、小型水利、河道治理等专项资金,做到了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到哪里,相关项目和资金就配套到哪里。二是发挥财政奖补作用。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抓手,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试行“以奖代补”办法,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三是引导群众投资投劳。发动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四是动员社会资本参与。通过上门宣传、鼓励,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鼓励基础设施建设
和后续产业发展等方面社会投资。
(四)抓竞争立项,确保优中选优
针对财政奖补资金分配问题,在全县试行了竞争立项分配机制。一是确定入围资格,各乡镇上报方案,财政进行初审、实地核查,确定资格。二是建立评审体系,从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整合、项目管理等 7 个方面,制定评分标准。三是召开评审会,组成专家评审小组,通过“现场陈述、质询答辩、专家打分、综合评定”的方式,最终确定试点村。在竞争立项过程中,坚持三个一票否决:没有规划的一票否决、两委班子软弱涣散的一票否决、没有筹资筹劳的一票否决。
(五)抓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
全面加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报账制、项目预决算制度、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等,确保依法管理、精准推进,让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产生最大效益。
三、村容村貌改善提升方面
我县先后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攻坚”、“拆违治乱”推进会等专项活动,村容村貌发生明显改观。
虽然我县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还存在许多的短板和不足,需要今后下大力气解决。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总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凸显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多方筹资,全力搞好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中采取对口部门投资,群众投工投劳的原则,全力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和重要投资成分。
三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积极倡导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使农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主动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行为意识不断加强。
四是挖掘新业态,促进融合发展。以苑曲村“汾水人家”、姚村“栆乡人家”,马家巷村、坑东村产村融合项目为样板,拓展农业功能,探索“农业+观光”“农业+康养”等新模式,发展生态观光和特色创意农业。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杨志军、李文峰
承 办 人:翟 军、辛国强
联系电话:18634822805、13935991058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