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网站支持IPv6 登录 | 注册

稷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1-10           字体大小:【   中  小 】

  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2月7日对我单位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9月13日召开了“县委巡察组巡察供销社党组情况反馈会”,下发了《县委巡察组关于对稷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稷巡办发〔2021〕10号),我单位党组思想上高度重视,共召开班子会5次,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全体人员会议3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人,巡察期间被县纪委立案审查7人,其中受到党纪政务处分6人,建章立制13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我们逐一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系统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方面

  1、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牢、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们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调研,真正深入了解各个基层社的基本情况,对在基层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及时进行掌握化解解决,着力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一是落实好“万人培训工程”,2021年全年共培训农村便民店负责人、农资店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社员8500人次,职业农民3500人次,提高农民素质,拓展农民视野,提高农民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愿;二是2021年发展农村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75个,累计培训电子商务人员300人次,全县电商交易额达138万元,其中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113万元;三是节假日利用消费扶贫供销超市、稷山县农特产品生活馆、稷山县消费扶贫供销数据平台促进全县农副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倡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消费脱贫村脱贫户农产品,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参与消费帮扶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组织盐业公司对社区居民进行真假食盐辨别知识的讲解,确保居民舌尖上的安全;五是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组织货源,确保春管夏种农资品种齐全、质量上乘、货源充足;六是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微信群转发,深入到各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便民店、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七是6月1日上午,县社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富康小区开展服务活动,对小区绿化带内枯树枝、杂草、废纸、烟蒂等杂物进行了彻底清洁,并联合民悦社区为富康小区捐赠了两个垃圾箱,真正扑下身子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八是扎实开展建党100周年“迎七一 颂党情 感党恩”系列活动。组织召开“庆七一 颁奖章 谋综改”座谈会,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党龄在50年以上的2名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为全系统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3名优秀共产党员颁发荣誉证书,为各先进基层社颁发荣誉证书,对机关老干部党支部的12名党员进行了节前慰问,为他们送去米、油、奶等生活必需品和党的关怀温暖;九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2021年5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稷山“四宝”农特产品销售实施方案》,2021年8月出台了《关于持续做好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继续加大全县农副产品销售,将“稷山四宝”纳入“三个运城”农业品牌平台建设;十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积极投入到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具体参与社会各界捐赠食品类物资的接受和发放工作,大家不分白天黑夜,24小时值守,逐项登记造册,严格领取审批。盐业公司携手天津芦花海盐为稷山县防汛抢险捐献了2000条编织袋、2吨小包装盐。

  2、关于“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不力,体制机制不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个;二是发展专业合作社7个;三是新增入股入社户数133户;新增入股入社人数404人;四是新增基层社社员人数170人;五是新增农村综合服务社6个;六是提升惠农服务中心2个;七是新建惠农服务站2个;八是改造庄稼医院1个;九是新增土地托管面积4180亩;十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4000亩。

  3、关于“发扬优良传统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背篓精神”和“扁担精神”作为供销合作社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一定要传承和弘扬红色供销精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宣传好“三农”政策,始终秉持为农服务初心,不忘为农服务使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发挥更大作用。今年提升惠农服务中心2个,新建惠农服务站2个,改造庄稼医院1个,新增土地托管面积4180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4000亩。 

  (二)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力,责任缺失方面

  1、关于“核心作用发挥不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社党组主动作为,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以务实有效的举措破解发展难题,每名班子成员都能履行“一岗双责”,把工作摆进来,把职责摆进来,抓好分管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

  2、关于“管控不力,内部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2年至今的遗留问题经县社党组、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后正逐一解决,信访矛盾进一步化解。按照市社关于《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从严治社的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稷山县供销社关于《加强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从严治社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机关各股室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从严治社工作,完善治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向纵深发展。

  3、关于“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管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6月29日,召开县社班子会议,针对领导分工问题重新进行了研究,并印发《稷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领导分工和股室包联工作的通知》(稷供联办字[2021]18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要求下属各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完善会计账目,没有设立专户的在规定时间内设立;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督促社有企业查缺补漏,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社有资产、财务管理极其混乱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造成社有资金流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将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公开;进一步创新社有资产管理方式,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社有资产投资、开发、处置方面的防风险能力,机关完善和新制定各种规章制度13项,包括《稷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草案)》、《党建工作责任制》、《县社党组工作制度》、《县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县社环保制度》、《县社岗位目标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县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县社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县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县社机关请销假和上下班制度》、《县社接待群众信访制度》、《县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监事会每年要加大对下属企业财务的年审,年审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不能年年提,年年犯;健全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目,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目前,盐业公司、城关供销社、管村供销社、西社供销社、化峪供销社、太阳供销社、清河供销社固定资产账目全部设立。针对这一问题,机关制定了《县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强化社有资产的监管,严肃问责,堵塞管理漏洞,维护社有资产的安全。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的配备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财务操作的规范性;重新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基层社和社有企业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进一步明确审批、支出、入账的标准,规范记账账目,健全财务账簿,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基层社公款私存问题”的整改情况

  盐业公司、城关供销社、管村供销社、西社供销社、清河供销社、化峪供销社、太阳供销社已全部设立专户。

  5、关于“违规超期限签订租赁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督促各基层社和社有企业负责人对土地和房屋超期限租赁合同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我们已对违规的18份租赁合同进行了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6、关于“盲目举债搞工程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履行“三重一大”会议制度,聘请有资质的咨询公司和法律顾问为机关和下属企业重大投资严格把关,提出指导意见,减少和降低社有资产流失风险。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社党组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是本职,不管党治党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提高政德水平作为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主要环节,随时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制度、规定,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社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我供销系统的发生。

  关于“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是对整改工作研究不够深,在整改措施制定上,探索创新意识还不够,往往是按部就班,习惯性的按照老习惯、老办法解决问题;二是工作中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欠缺,存在思路不宽、层次不高的情况,对突发事件的解决缺思路、缺点子、缺办法;三是传导压力和压实责任还不到位,对下属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的指导、提醒、监督不够及时;四是统筹协调不够有力,提要求多,教方法、指路子少,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加强党的领导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供销合作社发展壮大带来了重大机遇,扩大内需战略为供销合作社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提供了广阔舞台,农业“特”“优”战略为供销合作社转型发展拓展了具体路径,全面从严治社为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县社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供销综改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到位。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股室、企业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好限期整改的任务,以实际成效推动供销事业蓬勃发展,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总结,举一反三,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要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明确时限,逐月推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抓出成效。

  (二)落实落细任务,齐心合力整改。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各基层社、社有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股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系统的问题,调动全系统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问题清单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高效完成;县社监事会要坚决履行监督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三)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巡察整改要看行动,最终看效果,我们要把巡察整改过程作为党性教育和思想洗礼的过程,作为推进转型发展蹚新路的过程,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由表及里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上找办法,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六基地一名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9-5521015;

  邮政信箱:稷山县稷峰东街9号;

  电子邮箱:jsxcwk@sohu.com。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