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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1-10           字体大小:【   中  小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8月2日至10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开展了集中巡察。2021年12月22日,召开了巡察意见反馈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巡察整改责任担当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2021年12月2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由党组成员、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主动认领,带头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二)压紧压实责任。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2021年12月29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行政审批局党组巡察整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三清单”。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了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后,将初稿方案和“三清单”上报县委第一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组进行审核,结合提出的修改意见制定形成整改实施方案,为行政审批局党组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方向。

  (三)积极整改动员。2022年2月23日,行政审批局召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贾礼杰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同时与主要责任领导签订整改落实责任书。会上宣读了《中共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号入座,实行问题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有差距

  1、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继续牵头抓总。局党组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调度协调、监督指导,对季度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查找短板不足,清单管理推进,确保各单位指标更高质量完成。

  (2)提高重视程度。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和调度会,强化11个牵头单位责任意识,引导各牵头单位对标先进找差距,要求相关单位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了解各自在全市工作进展情况,齐头并进共同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3)对标对表找差距、学经验。我局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先后组织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赴周边县市近距离观摩、座谈、交流,全方位了解先进县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点特色和先进经验,推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

  (4)优化部门职能。局班子召开会议研究,明确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任务牵头股室政务改革股和负责人的责任,积极对接省市,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牵头抓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5)针对推进监管单位提高“互联网+监管”数据录入量、覆盖率不力问题,2021年9月28日,组织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内部协同配合,保证监管数据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汇聚;通过专人监管、一个微信平台、四种督促手段(电话、微信、13710督办、政府督查)、五个推进措施(日统计、周督促、旬研判、月通报、季开会)等措施有效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2022年3月,先后深入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警队等单位,针对系统操作进行业务指导,就运行情况进行深度交流,有效提高熟练度,提高了数据录入量和覆盖率。

  (6)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压力传导,以查促改、以查促进。一是加强对牵头单位的督导检查,切实推动11家牵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先后对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督导检查8次,进一步增强牵头单位的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做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先后对7个乡镇进行督导5次,进一步规范了乡镇综合便民服务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有力保障。

  2、关于“‘放管服效’改革仍存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工作人员对新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学习培训,使业务工作人员对目前现有的业务全面熟悉和掌控。一是采取周培训。利用周一例会,开展政务服务大家谈,由一名分管领导、业务股室或首席代表对最新政策文件、业务进行专题讲解培训;二是采取线上培训。登记注册股等股室每周五下午通过视频学习最新政策要求,并定期开展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市场主体审批登记等相关内容培训;三是开展窗口人员培训。综合受理室利用下班时间每周对窗口受理人员进行两个小时的业务培训。

  (2)针对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不强的问题,一是积极与原划转单位协商,在暂无相应资质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下委托原单位进行办理;2021年11月26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事项委托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办理,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事项委托至县林业局办理,委托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经双方领导协商同意后,分别于2020年4月17日和2021年12月1日委托至原主管单位依法依规办理。二是及时申请招录紧缺专业人员。2021年11月,通过三方公司公开招聘15名辅助工作人员,充实到行政审批局各业务股室。

  (3)加强审管联动。根据《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集中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职责。审批后及时推送信息给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将审勘过程中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主体信息也及时推送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招聘和培养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做好“传帮带”。通过申请公益岗,2021年10月吸收一名互联网专业人才充实到互联网+政务服务人才队伍中。

  (2)为了推动基层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我们不断夯实便民服务载体,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加大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人员配备力度,确保每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都有3名以上正式编制人员固定值守。

  (3)明确责任,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对县级单位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与县编办、县司法局协同召开全县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推进会,梳理确定后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加强对县级单位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单位更名问题,在巡察期间我们已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4、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各股室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严格按程序办事,迅速进行整改,严控不合理支出,压缩费用开支。

  (2)关于外包人员保安、保洁长期享受餐补,电料安装人工费高及保洁费用高于同级市场平均水平等问题。一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列支的较高费用进行全面排查,并寻求低费用的进行替代。二是2022年1月14日,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研究,迅速取消保安、保洁午餐补贴,保安、保洁共6人的午餐补贴已退至财政纪委专户。三是及时了解对照电料、灯具安装等市场行情,坚决压缩此类费用。四是针对保洁费用高于同级市场平均水平问题,在此次保洁合同期内继续按此前标准执行,与现保洁公司的合同到期后,已进行重新招标,费用压缩10%。

  (3)针对每月支付“分发报纸、管理开放冷暖气费、灯具劳务费”问题,已于2021年12月份停发费用,“花卉管理费”已于2021年7月份停发费用。租赁的2台饮水机,2021年8月份合同到期终止。

  (4)针对办公区域制冷温度过低问题,及时与物业部门联系,对空调温度严格按照节能环保的要求进行设置,保证工作人员舒适度,尽量压缩空调费用,减少物业管理费用。

  (5)针对政务中心租赁合同未及时终止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回头看,强化合同执行力,加强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依规办事,绝不发生此类问题。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紧密联系行政审批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认真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理论基础,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2)认真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一是及时掌握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科学研判、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风险点,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和排除风险点安全隐患。二是持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维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发挥稷山政务服务公众号的宣传作用,加大网络安全宣传力度,推动形成网络舆情相关工作机制。

  (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强,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践行初心使命存在不足

  6、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机关管理。2021年12月15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研究成立效能监察股,每天2次对大厅进行巡视、查岗,对脱岗、串岗、迟到早退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

  (2)加强日常监督。一是重申考勤纪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签到制度。二是明确考勤管理责任。由效能监察股负责考勤纪律日常统计,定时督促在岗情况。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全局工作人员严守上班纪律,上班期间不得从事炒股、打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中途离岗、串岗。四是采取硬措施,政务大厅所有人员实行面签,每天两签到,两签退,在周一全体人员工作例会上,对上周迟到早退人员通报批评,记录在册,工效挂钩。

  (3)对“特权现象”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对未参与签到打卡的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明确指出并提出批评,党组成员带头执行机关签到制度,按时签到签退。

  (4)从2022年1月开始,综合股制作设立“暂停服务”标识,要求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时,按照规定放置“暂停服务”标识,明确岗位职责。

  7、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完善机制。局党组要求各业务股室对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工作,强调自查自纠要切中要害,不得弄虚作假,并形成常态化的每月“回头看”工作机制。

  (2)针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表内时间涉嫌造假问题,我局分管领导与相关业务股室召开会议,分析问题原因,对过往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特别是“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启动之后的过渡时期,以点带面,认真校对法定书式材料与内部流程审批表,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表盖章操作流程。

  (3)针对办理施工许可证资料填写缺项问题,我局规划建设股认真排查,立即通知资料缺项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补签承诺书并说明原因。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在资料复审时杜绝侥幸心理,逐页逐项审查,确保审查资料不遗不漏。

  (4)针对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燃气站点供气许可超时限办理问题,我们靠前服务,主动为企业帮办代办,减少企业资料筹备时间,同时对各个事项的审批流程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为业务熟练度不够造成企业和群众跑腿、等待的问题。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及时调整,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物资采购,规范资金使用用途,专款专用。

  (2)针对财务支出不合理问题,对2019年12月政务服务中心提前支付保洁保安费问题,认真清查,查明提前支付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发生此类问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立行立改,健全手续。

  (3)针对反馈的“违规报销个别工作人员伙食费、市内交通费”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综合股进行调查核实,已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限时收缴。今后,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入账。

  (4)针对违反专款专用有关规定,改变资金使用用途等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定,财务严把审核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提升。

  (5)针对账务未做处理,资产未移交问题,2022年1月30日,局班子召开会议研究,组织协调原政务中心财务人员,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资产清点,明确专人负责资产清点和移交工作,主要领导签字审核把关,同时做好财政资产调拨相关手续。待审计部门对政务大厅账务审查结束后,进行移交工作。

  (三)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担当不足,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

  9、关于“党组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8月,局党组已按照规定对受处分的党组成员分工及职务进行调整。今后,局党组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依规治党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坚决执行县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严肃党的纪律性。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明确方法步骤,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

  (2)针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局党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直面问题,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杜绝好人主义。

  11、关于“政务大厅内部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完善新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在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管理制度》、《政务大厅巡查制度》、《政务大厅入驻单位首席代表管理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等7项制度,以制度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2)对迟到早退、脱岗人员,在单位例会上进行通报,同时通知进驻单位,由进驻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并在其单位进行通报;对构成违纪的及时上报纪检部门,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3)疫情防控期间,在政务大厅一楼增设引导标识,同时在三楼大厅入口设置“导引台”,安排引导人员,佩戴引导标识,靠前做好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4)自2022年3月28日起,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佩戴有编号的统一标识工作牌(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方便办事群众有效监督,提升政务服务形象。

  12、关于“干部队伍融合和专业素质提升急需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培育业务骨干,定期对专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培训,鼓励支持技术干部积极参与职称考试,提升职称级别。

  (2)完善干部激励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干部队伍关怀、勉励、教育工作,充分了解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诉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3)开展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强化对口培训,各业务股室开展培训统一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加强培训资料管理和印证。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开展“业务大讲堂”5期,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13、关于“股级干部选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整改。严格落实《稷山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2021年9月7日,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在大厅公示栏张贴干部选人用人情况公示。

  (2)合理规划。为扎实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局积极对接市局,对照市局科室设定,取消设置生态环境股,增设政务改革股和相关股室;为规范内设机构名称,我局已按照《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三定方案》规定将受理中心更名为综合受理室。

  三、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扩大整改成果。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党组统一领导作用,落实党组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作风大整顿活动和清廉机关建设,持续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巡察整改问题整治,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切实推动成果转化。

  (二)持续抓好整改,确保跟踪问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局党组将持续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整改目标不放松、力度不减弱,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深化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限完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三)推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局党组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更要治本、加强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要注重运用好巡察整改结果,对标先进找差距、补短板,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事业创新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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