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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1-10           字体大小:【   中  小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3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稷山县人社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5月11日,召开了巡察意见反馈会。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压实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我们立即组织召开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专题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要求上来。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维红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党组书记张维红是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对相关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

  三是明确时间节点,强化举措。集中整改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8月12日,大约三个月时间,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时间节点,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分解,列出“三个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坚持精准发力,立行立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局党组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和领导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结合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认真梳理分类,找准症结,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深入剖析根源,坚持立行立改

  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3条问题,中共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共研究制定了45条整改措施,修订完善6项工作制度,目前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理论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股级以上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之甚少。结合实际工作思考不够,入心入脑、指导实践有一定差距

  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列出年度学习计划,每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体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网络媒体自学,营造学比赶超的浓厚氛围;其次通过党委扩大会议、周一例会、主题党日等方式加强集中学习,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二是定期召开学用交流会,人人发言,讨论交流,结合实际工作,用理论指导实践,达到以学促做的目的。

  (2)贯彻落实“六稳”“六保”重要精神力度不够,稳就业、保民生效果不佳。如2021年达成就业意向人员和现实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六稳”“六保”重要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加大就业服务宣传力度,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展开宣传,结合毕业季大学生存档高峰期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召开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现场招聘会及座谈会,提供岗位300余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50余人;三是有序举办“春风行动”“春雨行动”等多形式的线上网络招聘及线下现场招聘,进一步搭建优质的服务平台,强化人才和企业的交流对接,为企业引进急需的各类人才。积极开展重点社区(村)就业帮扶行动,将脱贫人口作为重点服务对象,鼓励不愿外出的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有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到境外就业。积极开展省外劳务输出工作,持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引导全县劳务输出机构和省外就业服务工作站搭建合作桥梁,巩固开拓省外就业市场,广泛收集岗位信息,畅通招聘活动渠道,实现岗位无缝对接,切实增加农民工工资性收入。

  关于“政治意识不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大打折扣”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方案;二是要求发言材料不过关的党员,重新书写发言材料,做到书写整齐,字数达标;三是建立文字资料审核制度,严格审核,杜绝抄袭、敷衍了事等问题。

  关于“审核把关不严,职业技能培训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培训效果不够好”的问题,对于此项问题,我们在师资配备上严格把关,在课程安排上科学设置,在教学过程中全程指导。尽全力确保培训一人,合格一人,让所有参训学员都能持证上岗,拓宽就业渠道,借助人力资源机构和企业用工需求,“点对点”推送岗位,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圆满完成。二是关于“特殊群体覆盖不精准”的问题,对于此问题,我们组成若干联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拉网式对全县所有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进行摸底,根据培训需求针对性开展培训,开展“一对一”服务,帮助他们抓住适当时机参加培训,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三是关于“违规培训无资格参训人员”的问题,我们严格对参加培训人员情况进行比对,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在人员审核时,充分利用实地核查、电话抽查、与社保系统、企业注册系统对比等多种手段,有效甄别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对一些把握不准的及时与社保、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力争不出现一例超范围参训人员。

  4、关于“贯彻落实搞变通,执行公益性岗位政策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超比例配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问题,我们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公益性岗位的政策精神,积极对接县委编办,准确掌握各单位行政、事业编制配备情况,严格把关,控制好各单位的公益岗人员安置人数。由于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创新高,申请公益岗人数较往年增加,我局将尽力在2022年年底将公益岗安置配备情况控制到位。二是关于“‘零就业家庭’公益性岗位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的问题,积极与公安、医保、社区等职能部门沟通,准确掌握“零就业家庭”这一群体的户籍性质、就业状况,力争不出现1例不符合条件的公益岗人员。2022年截至6月底,共接收办理“零就业家庭”公益岗2例,严格要求申请人提供家庭成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下岗证明、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承诺书》,并在人社一体化账户对其家庭成员的缴纳社保情况、注册营业执照情况等进行核实,进一步确定其为“零就业家庭”后才为其办理。三是关于“未对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安排专项指标进行安置”的问题,积极与残联及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联系,准确把相关公益岗政策推介到符合安置条件的残疾人手中,对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开辟符合他们就业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截止2022年6月底,稷山县共对33名脱贫建档立卡劳动力进行公益岗托底安置,主要从事乡村保洁、巡察等工作。

  5、关于“宗旨意识不够,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实施方案从网络上抄袭,存在不当表述

  一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新梳理服务事项,完善了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二是认真审核杜绝不当表述;三是与相关股室协调,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严格按照省厅办结时限执行。

  (2)“提速办” 事项中2项(职工退休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未达省厅办结时限最低要求

  一是我们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简化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办法的通知精神,优化办理流程。制定一次性告知单,认真落实人社快办行动方案,即时办理,方便退休职工。二是通过“稷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印制一次性告知单,同时积极与银行对接,申请人在资料上报齐全后,在10个工作日内日完成贷款发放。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中心组学习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学习秘书;二是列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主题,会上结合人社政策学习最新理论成果,会后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制度;三是对中心组成员工作调动及时调整,并上报宣传部备案;四是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报告中。

  (二)整治形式主义力度不够,“四风问题”禁而未绝

  1、关于“抓整改敷衍了事,反‘四风’定力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所有科级干部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分管工作重新撰写9次党史学习教育发言材料,深入学习党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二是建立审核制度,层层把关,科级干部由局长审核,各股、中心、队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核,一般人员由各股、中心、队负责人审核,坚决杜绝网上抄袭和他人代写的问题出现,形成层层把关审核的机制。

  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总结大会,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举一反三,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就作风大整顿活动成效写出心得体会;二是被通报的2人开会进行通报批评并做出表态,写出书面检查材料,达到以例示警的作用。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各股、中心、队重新学习办公用房文件规定。二是立即开展办公用房自查行动,制定办公用房信息登记表并签字承诺,坚决杜绝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

  (三)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干事创业氛围不浓

  1、关于“局党组担当意识不强,破解发展难题办法不多”的整改情况

  (1)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迟缓

  根据县编办关于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整合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职能,组建稷山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人员大会,宣布成立稷山县社会保险中心,并制定“三定方案”,明确各股室职责,2021年12月31日,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社保中心支部书记提名人选,副主任人选,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各股长人选,中心9个业务股室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要求,运转正常。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冒领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我们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充分利用省级平台做好跨层次、跨部门、跨险种,数据联网核验和共享比对全面开展数据核查,每季度对人工认证情况进行抽查,为无法认证的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杜绝冒领现象发生,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3)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征缴不力

  为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推动稷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险和补充险政策知晓率,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让居民共享这一惠民政策,社保中心从多方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我们组织各乡镇(社区)专管员、网格员召开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部署会,对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要求理清责任分工,做好针对性宣传,真正将细节讲解到位。工作人员在各村、小区走门串巷,面对面向居民宣传城乡居保政策。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对前来的群众关于参保缴费的各种相关事项,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镇村微信群,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开展提醒工作。使大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惠民之处有了更进一部的了解,真正调动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4)“一网通办 ”工作进展缓慢

  一是成立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任成员的“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定期召开推进汇报会。二是我单位共涉及100个事项,目前已制定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股室、牵头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在群内定期通报录入进展情况。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弱化”的整改情况

  (1)重要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

  一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涉及范围;二是组织各股、中心、队重新学习党组会议制度及三重一大会议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严的主基调基层覆盖效果不佳

  成立督办机制,对局里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到位,并抓好落实,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认真传达纪委通报文件,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谈心谈话并立即制止。

  (3)日常考勤不严格

  一是结合单位实际重新制定新的考勤制度,下发并严格落实;二是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4)混编混岗问题久拖未决

  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调整人员岗位,厘清部门职责,做到人岗相符。

  3、关于“党员管理失之于宽软松”的整改情况

  (1)个别党员不能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

  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组织生活纪律;二是各支部建立党员台账,3次不参加的由纪检委员提醒谈话,对提醒谈话后拒不参加的移交纪检组。

  (2)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格

  社保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尤其是会议记录要严格规范,要把发展党员重要节点记录清楚,坚决杜绝把入党申请时间错记为第一次谈话时间的现象。要求社保中心支部写出情况说明,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每个关口,确保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切实提高发展党员的党内公认度和群众公信度。

  (3)未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讲党课

  建立支部党课稿审核机制,党课稿内容需结合自身工作和部门实际,支部讲党课前将党课稿送党办审核;另外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每人领学、研讨发言等方式不断丰富“三会一课”形式,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关于“股级干部选任流程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单位‘三定文件’选配股级干部”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行动,认真学习《稷山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二是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股级干部进行调整或免职;三是选用符合条件的股级干部,配强配齐股级干部,并及时到组织部门备案。

  三、持续精准发力,巩固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不断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等相关事项。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是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再整改”,加强跟踪问效,切实保证整改质量,确保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三是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主动担责,扎实尽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监督问责到位,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四是求真务实,切实运用整改成果。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人社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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