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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1-10           字体大小:【   中  小 】

  根据稷山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3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5月12日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县委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把脉会诊”,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强烈的政治担当,深化思想认识,聚焦反馈问题,逐条剖析、逐项盘点,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依纪依规,动真碰硬。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共性问题,突出个性问题,深挖根源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以最坚决的政治态度抓好整改落实。

  (三)上下联动,全面整改。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制定整改方案,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力抓落实,有序组织整改,局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坚持层层联动、同步进行,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纳入组织工作全局之中,与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建设清廉稷山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在“长”“常”上下功夫,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以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落实机构改革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迅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下属事业单位规范性文件,明确全局共20个规定股室,即行政股室6个、事业股室14个。同时,根据职能划分,取消节水办、规划股、住房保障股、村镇股、计财股、绿化队、公园办、招标办、路灯所、智慧城管办等21个股室,相关职能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并入规定股室。二是局党组认真研究《稷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再次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范围和事项,取消原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机构,据实根据“三定方案”,设置副队长、办公室主任、综合业务室主任、执法一分队队长、执法二分队队长、执法三分队队长和执法四分队队长,并明确每个股队职责范围和执法事项,坚决执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统一行驶行政执法权(一支队伍管执法)”要求。

  2.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站位不高,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方案》文件,激发住建领域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创优营商环境,助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创新提升。具体内容:一是成立了专班领导组,明确了主要职责。具体包括综合组、建筑施工组、园林绿化组、燃气供水经营组、房地产服务组、流动摊点规范组、监督检查组7个专班工作组。二是建立了工作机制,包括清单管理机制 、定期调度机制、工作通报机制、督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考核激励机制6个工作机制。

  企业监管方面:组织企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积极学习其他县市先进经验,督促企业加强公司员工岗位培训,优化工作内容,为用户提供更优质服务。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各部门之间有效沟通,保证网上流程与线下流程相一致,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用户按时获得用气用水。严格落实代办制度,纳入业绩考核任务,责任到人,服务到家,确保用气、用水户不看脸色,少跑腿,工作接待人员做到能办事、会办事,办好事。

  12345反馈问题天然气、供排水方面:组织企业对已投诉案例进行分析整理,总结经验,做好服务;设置各部门经理负责制,接到投诉后,即刻安排专人对接投诉用户,48小时内完成现场勘验并给用户明确答复问题处置措施,同时48小时内完成投诉处理情况的反馈上报工作。

  12345反馈问题房地产方面:立即召开房地产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整改落实大会,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工作人员深入房产企业和物业小区一线,了解行业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化解,将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强化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监察,对违规预售、物业收费不合理、侵占公共利益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坚决遏制房地产和物业行业违法行为。

  3.关于“落实党的惠农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所有应退未退人员立即下发《退房通知》,责令其限期腾出。2020年3户清退到位,2022年10户清退8户。二是对在期限内确定不能腾出的2户,按照《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办法》规定,延期并按市场价格标准收取租金,直至年底退出。

  (二)关于担当作为不够,内部管理不到位,职能发挥有差距方面

  1.关于“智慧城管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本项目后续工作严格按照局党组会议讨论明确步骤方案后部署实施。制定专项专人负责组织落实整改,同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文件。二是提供已有的审计报告,作为前阶段的审计工作材料证明。再次按照可研、设计、合同及相关规范,进行第三方专项项目审计和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需要进行项目安全升级的及时落实到到位,完善各种档案资料。三是积极联系施工方泰华公司与其对接,对因数据不完善导致运行不正常、部分监控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进行相关数据普查、信息录入,确认权属,以保障数据准确及系统正常运行。关于现有设备损坏,5个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泰华公司技术员对系统维护。四是通过整改并将第三方测试,系统运行正常,审计后县政府资金支付。

  2.关于“违规建设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逐项深入剖析,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二是举一反三,责任到人,找到根源,认真整改,杜绝再现。三是从严执法,夯实责任,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行为采取责令整改、责令停工、行政处罚措施。四是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全面开展“违规建设行为”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巡查监督力度,完善巡查制度,形成巡查无死角监管无漏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五是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泽强苑小区、东兴花园小区委托第三方鉴定,违规建设进行调查处理。

  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执行县编办“三定方案”,明确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加强与县司法部门联系,通过相关程序,增加持证人员数量。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知识理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强力推进“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完善执法各项制度,加强巡查力度,公平、公正执法。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提高持证执法比例。

  4.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公厕管理制度,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强化岗位职责,提升日常保洁、应急处置、维修保护等方面的能力。同时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实施日评比周排名月考核,学习参观管理先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公厕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火车站站前广场2个公厕建成后未投入使用,主要是因为火车站站前广场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后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2个公厕进行先期验收,并交付使用。5月30日,我局按照程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5方对公厕进行了预验收,提出了整改意见,施工单位已整改完成,公厕对公众开放。

  5.关于“担当作为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专题研判,制定工作方案。二是环卫工人赔偿金追偿通过司法途径,聘请律师,依据相关法律,以法追偿。

  6.关于“违反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当时稷山县委党校新办公大楼尚未投入使用,仍在原址办公,原县委党校固定资产手续也未移交给财政局进行登记,县政府安排党校作为打疫苗场所,何时拆除无法确定。关于拨付拆迁款情况,由于在拆迁过程中,挖坏了教育局后进修校小区居民下水道,为了不引起小区居民与拆迁公司纠纷,防止形成上访事件,经过与拆迁公司协商,提前支付了拆迁款30万元(拆迁量估额),用于修复居民小区下水道设施,保证周边居民生活方便出行畅通。经向县政府请示,县委党校建筑拆除事宜,待土地拍卖后实施,由党校向财政局移交资产,拆除费用按照招标合同执行。

  (三)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担当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刻汲取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和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问题教训,2019年开始,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全局“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详细研究和安排部署。同时局党组分别于2019年8月、2020年4月和2021年7月召开党组会议,不断研究完善局机关“三重一大”制度,不断深化细化全局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各项规定,查缺补漏,完善制度,防范风险。二是为了强化党组领导作用,2022年5月31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局机关“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以后全局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由局党组或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局班子会议不再进行研究。

  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四风,创建清廉机关。“四谈四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警钟长鸣、警笛常响。加强个别谈话,利用好“四谈四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消灭于萌芽状态。观看《逾矩》等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筑牢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以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为契机,人人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真正实现作风的大转变、能力的大提升。三是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全力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的优良政治生态。四是“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同时,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通过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五面红旗”示范创建和清廉机关建设等载体推进工作常态化。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学习。制定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时事政治、党的二十大精神、住建方面法律法规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心组“一学一报”制度。同时,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和“三晋先锋”等平台加强自学,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抓阵地。建立健全全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局党组定期多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单位的政治属性,突出党建引领、讲堂熔炉、先锋风采、廉政文化、警言激励、特色阵地、活动掠影、党务公开等“八大展示区”功能,让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坚决拥护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抓研判。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特别是紧密结合住建部门工作实际,针对性地制定方案,科学有效解决问题。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风险,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研究重要内容;同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宣传主阵地,严把图片关、文字关、作品关,严禁全局人员通过单位网络和微信、QQ等传播和发布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等,及时宣传国家、省、市、县政策精神,坚决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清理了闲置微信群5个、微信公众号2个。

  4.关于“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为了进一步改进全局人员工作作风,2022年2月27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全面规范全局考勤签到制度,全局所有正式在编人员全部在局机关二楼值班室进行签到签退,每天实行两签到、两签退制度,早上人脸指纹签到,其余为手签。局办公室按时放置和收回签到(退)表,并统一存档。同时明确签到签退时间,严格落实执行,彻底杜绝部分人员无故不签到不签退和考勤资料保存不当等问题。二是对年终总结不认真的人员,大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全员警示。三是2020年9月和2021年1月,根据晋华焦化有限公司和山西梅山湖有限提出申请,需我局委派一名懂规划建设业务的专业人才支持扩建企业工作。因2019年机构改革后,规划职能移交至县自然资源局,乔永虎同志当时无具体工作且懂规划业务,同时参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晋发〔2014〕15号)和《山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或创业就业等”规定,后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乔永虎前去协助建厂,并明确要求在协助其间,晋华和梅山湖两家企业不得向乔永虎发放任何形式的工资补助。2022年1月协助期满后,乔永虎已回到单位上班,现负责局工会相关工作。

  5.关于“干部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整改股级干部选任不规范问题,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稷山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实行)》(稷组发〔2017〕5号)、《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下属事业单位规范性文件,明确全局共20个规定股室,即行政股室6个、事业股室14个。同时,根据职能划分,取消节水办、规划股、住房保障股、村镇股、计财股、绿化队、公园办、招标办、路灯所、智慧城管办等21个股室,相关职能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并入规定股室;同时,根据《稷山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实行)》规定,我局行政股室负责人中,有两名为职工,不符合选任条件,经过整改,该二人现已辞去相应职务,建筑管理股和质安股由两名干部身份担任,并报组织部门审批(备案)。二是在违规使用临时人员方面,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局机关临时人员使用情况,经研究整改,局机关原11名临时人员,辞退8人,坚决杜绝“吃空饷”和“编外用人”问题发生。

  三、突出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整改,我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将持续坚持政治态度不变、落实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不断深化,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稷山住建事业整体工作迈出新台阶。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以钉钉子精神,着力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好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完善堵塞制度漏洞,规范好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改进作风上,体现在狠抓落实上,体现在工作提升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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