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稷山县关于做好2023年“1311”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3-07-1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0860 | 发布时间 | 2023-07-11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一、背景依据
背景:为持续用好“五抓一优一促”决策部署,以“十大行动、八大战略”作为县域经济工作主抓手,多措并举,强势发力,高标准推进全县“1311”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为稷山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特制定本通知。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1311”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运发〔2023〕5号)。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确定的“1311”重大工程项目14项(子项目17项),总投资规模96.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44亿元。共涉及全县11家主责部门。其中:产业类项目9项,总投资规模75.3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34亿元;基础设施类项目3项,总投资规模6.4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亿元;社会民生类项目5项,总投资规模14.9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2亿元。
三、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专班推进。原则上由项目分管领导和项目推进责任单位组成“1311”重大工程项目包联领导推进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项目分管副县长担任,日常负责人由项目推进责任单位一把手担任,做到项目推进专人跟进、专班服务。二是狠抓要素保障。围绕“1311”重大工程项目在推进中存在的立项、土地、资金、环评及能评等要素保障问题,积极发挥项目推进“八人专班”机制作用,持续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和项目推进等工作。三是狠抓项目推进。盯紧“1311”重大工程项目目标任务,全力实行“一个重大工程项目一个推进工作专班”,明确每个项目责任主体,不断完善项目台账管理,定期调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