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3-07-26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0889 | 发布时间 | 2023-07-26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运城市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概况: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取得该项目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140869-89-01-725023。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该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槽区等,购置初馏塔、精馏塔、管式炉、换热器、洗油冷却器等设备,建设单条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①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来源于各种无组织排放源。由于施工污染源为间歇性源并且扬尘点低,只会在近距离内形成局部污染。
②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以防止浮尘颗粒,在大风日应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多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混凝土搅拌站应设于工蓬内,或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
2、声环境
①影响分析
从噪声角度出发可以把工程施工期分为土方阶段、基础施工阶段、结构制作阶段及设备安装阶段,各阶段具有其独自的噪声特性。这些噪声源均为间歇性源,由于施工现场距村庄比较远,因此施工噪声不会对厂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但对现场施工人员危害较大。
②防治措施
所有产噪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日间,须严格控制夜间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设备在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振捣器采用变频振捣器等;对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因设备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
3、水环境
①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配制过程用水及路面、土方喷淋水等,施工废水的排放主要由设备冲洗及生产中的跑、冒、滴、漏、溢流产生,仅含有少量混砂,不含其它杂质。这类废水一般在施工现场以地面渗流为主,排放量较小,不至于排入河道等地表水体,因此所造成不利影响也较小。
②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送本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
①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②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施工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碎砖块、灰浆、废材料等,由各施工队妥善处理,及时清运。
三、建设项目运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焦油蒸馏管式炉废气G1
焦油管式炉燃用焦炉煤气,采用高效低氮燃烧器,烟气经SCR脱硝+半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工业萘精馏管式炉废气G2
工业萘管式炉燃用焦炉煤气,采用高效低氮燃烧器,烟气经SCR脱硝+半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有机废气G3
焦油蒸馏、工业萘蒸馏真空泵尾气、洗涤单元连洗塔尾气及中间罐区呼吸废气经尾气净化塔循环洗油洗涤吸收后,送至管式炉燃烧处理。
2、废水
循环水排水W1
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盐分,回用于现有炭黑急冷用水。
地坪冲洗水W2
各生产装置区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石油类等。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现有炭黑急冷用水。
生活污水W3
职工办公及生活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氨氮等。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现有炭黑急冷用水。
3、噪声
本工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等引起的机械性噪声以及蒸汽、空气排气噪声。主要噪声源有风机、各类泵、循环风机等,噪声源频谱特征大部分以中低频为主,噪声等级75-120dB(A)。
噪声的控制措施: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噪声对厂界的影响。主要噪声控制措施如下。
(1)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减少噪声污染。
(2)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加装消音器等综合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1)过滤油渣S1:原料油过滤工序产生的含油滤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2)脱硫石膏S2:烟气脱硫处理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主要成分为CaSO4·2H2O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
(3)脱硝废催化剂S3:锅炉烟气脱硝产生的废催化剂,主要成分为TiO2、V2O5,属于危险废物,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4)废矿物油S4:设备养护、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活垃圾S5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园区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厂内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厂址选择不违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拟选工艺及主要设备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在采取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对稷山县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当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方式
1、公众参与调查以多种形式展开:包括网站公示、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选厂址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并查阅报告。
七、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及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在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9-5662096
联系人:毛先生
地址:运城市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健
电话号码:0351-8371347
邮箱:sxqzyghb@163.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14号
九、附件(网络链接)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PW2Nlymx9DKxAiUy8KCFg 提取码:8wlh
附件2: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bTI9rrbu9TJMp9OOkkpJg 提取码:z3vk
建设单位: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