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3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资金管理及拨付办法
3、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建设标准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和《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山西省乡村e镇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晋商建函〔2022〕3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动培育乡村e镇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稷山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以“转型蹚新路”为指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大力实施“农业强县、开放新县、文化名县、生态美县”四县建设,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稷山县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协同推进乡村e镇培育工作。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坚持规范与发展并举,统筹政府投资管理,强化主体责任,发挥好政府投资在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领域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稷山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提升政府服务企业意识和治理水平,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搭建平台、加大扶持等措施为稷山县乡村e镇培育工作营造良好条件,不断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补齐投融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制度短板。
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立足稷山县发展实际,以稷山县乡村e镇培育工作为重点,从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发展水平等条件出发,着力推进电子商务在数字经济、实体经济、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实际运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拓展线上营销渠道,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经营模式。
特色引导,先行先试
聚焦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面向现有龙头企业配套需求、面向产业链上中下游补链需求,实施精准务实高效招商,加强平台引领对接,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创品牌、拓市场”要求,推动形成从上游原材料、中游深加工到下游终端生产的全产业链,做大做强做精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三、主要目标
2023年底前建成以“稷山四宝”及超硬材料产业为基础、以电子商务深度融合为核心、以配套服务为支撑,具有明确的产业定位、互联网应用明显的特色产业电商小镇空间平台。推动产业主体、电商、金融、人才、技术、文旅、物流、创新、配套等要素科学聚集发展,形成“产业+电商+配套”的可持续发展的电商生态体系。
预计在2023年底规划区域内新增市场主体数量不少于20个,后续每年新增市场主体数量不少于10个/年,其中,开展电商业务市场主体不少于60%。区域内网络营销额达到3000万元/年以上,同比增长率达到10个百分点以上,乡村e镇区域内生产总值达到1、5亿元/年以上,同比增长率高于所在市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区域内总投资规模不少于2亿元。以上相关项目验收数据,领导小组相应成员单位配合承办企业收集整理归档。
四、实施内容
(一)稷山县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
1、设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建设1个集电商展示、农村产品展示、乡村旅游展示、电商企业及个体入驻、电商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孵化、人才发展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可满足50人办公,包括服务前台、创客孵化区、交流室、会议室、直播室、办公室等必要功能区域的装修改造(不含土建)。同时在核心区域设立地标性显示牌1处,在区域入口处和核心区入口设立明显的带有“乡村e镇”字样的引导牌,区域内办公、培训场所设有明显的标识标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2、设立乡村e镇电商创客孵化区
主要用于20家以上电商市场主体进行创业孵化,要有满足于30人办公的工位,能贴心服务入驻企业,每组办公区域要配置电源、电脑、网络、饮水机等设施设备,同时配备公共茶歇区和会客区。
3、设立电商产业培训中心和跨境电商创业培训中心
调配同时满足50名以上人员的培训场地,具备会议桌椅、大屏显示、话筒音箱、教学手提电脑等基本的培训设备等。引入天猫海外,京东海外、亚马逊、抖音海外等跨境电商平台,以跨境电商创业培训中心为基地,落地培训和实训实操项目,鼓励吸纳返乡农民工,回乡大学生参加实训创新创业。
4、升级改造电商产品O2O展示体验中心
升级改造面积100平方米到300平方米的功能区域,建成后包括:产品陈列线下展示、体验品鉴、销售对接等。
5、场景直播中心建设及运营
设立集直播培训、直播实训、创业孵化功能于一体的直播中心。至少设立1个主直播间,3—5个辅直播间,主直播间必须配备能满足专业直播需要设施设备。
(1)设立公共网红直播(孵化)中心,培育网红企业2家以上、网红农民5人以上,培养一批直播群体,打造“电商+短视频+直播+企业+农户”融合联动新模式。
(2)采取网红进农田、工厂直播农产品种植、加工等农事体验场景传播,不少于5期。每期结束后出具营销分析报告作为结案报告及稷山县农村产品上行的指导性复盘总结。
(3)依托稷山县线下产品展示中心的基础上,择取部分区域高标准打造场景直播区域,通过深入挖掘产地故事,围绕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品,策划独特的农产品品牌文化,打造区域特色优质高端产品。
(4)网红经济赋能乡村振兴,根据稷山县文旅板块打造思想,大力发展县域网红经济,结合本土景区优势,根据节点及推广需求,充分利用网红或大V影响力,每年开展不少于三场直播活动,助力品牌推广,提升影响力。
6、设立电商产品研发中心
主要为电商产品供应链研发服务,从产品种植、产品开发、产品网货化、产品品牌、产品营销等全链路研发。依托现有产品基础上研发鸡蛋、板枣产业的速食产品、即溶产品和超硬材料产业的家用超硬材料制品。
7、设立金融服务网点
采取政银企共建方式,设立乡村e镇金融服务网点,该网点由专项资金补贴、主体企业免费提供场地、金融机构让利等方式市场化运营。通过建立贷款信用评价机制、信贷联保体系、政府抵押担保等方式,建立起资本充足、风险可控、功能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从而优化信贷环境,确实帮助辖区内企业和农户提供简捷高效的融资服务。
8、设立通讯服务网点
可与金融服务网点共建共享,积极开通e镇内移动通讯业务,可采取代理等方式,为e镇内企业定制短信咨询、移动气象、移动询价、无线订单、电子业务等服务产品,真正为e镇提供现代信息化服务。
9、“乡村e镇”团队建设
组建不少于 10人的运营团队,开展“乡村e镇”管理和运营,为规划区域内主体提供公共服务和跨境电商服务,统筹加工、生产、包装、设计、营销、策划、金融、培训、展示、体验、会展和直播等服务。向规划区域内提供营销推广、研发设计、技术运维、仓储物流、安全认证、交易追溯、数据存证、专利申请、法律财税咨询等服务。建立区域内信息采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每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同时第三方团队负责区域内升级改造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
10、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5月—2023年12月。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5年。
11、预期效果
提升综合展示中心软硬件设施设备、内部环境和外部独特的地标性标识标志,创建一流的办公环境。完善扶持政策和入驻优惠条件,重点推进升级改造集电商办公、创新创业孵化、线上线下产品展销、产销对接、技术服务、培训支持综合性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展示中心。着力吸引一批省内知名创客主体、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创业主体、形成一批领先的电子商务创业孵化载体。
(二)稷山县培育引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项目
1、培育引进服务内容
(1)政府主导,市场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e镇建设,招商资金不少于政府引导资金。
(2)每年发展壮大市场主体不少于10个,其中电商企业不少于60%,实现一定的年新增就业率。
(3)鼓励企业在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有影响的电商平台建立1个稷山县产品特色馆。
(4)鼓励引进有建设资源、配套资金充裕等实力雄厚、专业性和可持续性强的省内外企业入驻乡村e镇,参与乡村e镇建设、运营,引进和培育本市有一定影响电商龙头企业不少于5家。
(5)对于稷山县乡村e镇内新注册市场主体或引进知名、实力雄厚的电商企业在农产品上行中表现突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6)企业入驻正常满一年或以上的,管理规范,财务健全,年应税营业收入达到一定额度,可以给予房租补贴。宽带费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费减免奖励。
(7)成长壮大为“四上企业”的,获得国家、省、市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级分档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入驻企业缴税额达到一定数额,分级分档按比例奖励支持。
(8)对于引进或者带动当地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县政府再给予额外奖励和支持。
2、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5月—2023年12月。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5年。
3、预期效果
引进和培育在本市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商龙头企业不少于5家、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不少于1家、1家金融服务网点,优化营商环境,培强培优市场主体。
(三)培育乡村e镇主导产业
1、培育最具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
积极引导和扶持有实力的网货供应商、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承建或参与网货供应平台建设,聘用第三方服务商,进行网货研发中心建设。开展特色产品、农村产品挖掘、品牌打造、品牌注册、统一包装和网上运营推广、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依托地域特色优质产品,打造地标性产品,推动稷山县超硬材料、鸡蛋、板枣产业等品牌化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
培育最具核心竞争力的超硬材料、鸡蛋、板枣产业特色主导产业。对超硬材料、鸡蛋、板枣产业进行产品功能研发,使产品更有发展潜力,更有市场竞争力,加强与具备网货销售特点的加工企业及网货供应商对接,积极开展产品升级和新品研发。对接多种线上线下渠道,提升产品销量,减少流通环节阻碍,增加企业盈利,增加就业岗位,带动人均增收,让稷山县特色产品销出去,在e镇内形成电商发展的良好生态。
2、全渠道产销对接
打造稷山县新零售体系,为商家提供线上、线下各类型销售渠道。通过线上应用与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企业、商家对接新零售服务体系,解决直销、直采、分销、批发等多种渠道问题,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供需精准匹配,实现企业、商家产销模式的升级。积极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发展直供直销,带动农产品基地、园区的发展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辨识度和品牌附加值。
(1)线上渠道
结合稷山县产业的特点,对符合条件的商家,可协助其对接阿里、字节、京东等新零售销售渠道,包括天猫、京东、抖音、淘宝、拼多多等平台官方合作,组织专题活动特卖场不少于3次,对接网红大咖对稷山县产品进行专场直播带货活动不少于2次。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企业销售利润,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2)线下渠道
根据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需求,帮助下游企业对接五金专卖店、家家利、校企食堂以及农特产品官方旗舰店等渠道,对符合条件的授权产品进行直接采购,实现原产地直供。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商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展销活动不少于2次。
通过举办专场品牌推介对接活动、公益助农直播带货活动、线上线下招商会等形式,搭建集产品展示、采购、贸易于一体的拓展市场促进交流的平台,邀请全国各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商、批发市场、经销商、生鲜零售企业、生产加工企业、电商平台、物流及供应链服务商、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到会进行贸易洽谈采购。
3、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
(1)推广应用涉农标准化体系。围绕稷山县农产品结构和产业特色,鼓励农户、农村经纪人、合作社和生产加工企业,推广使用国标、行标或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作业。围绕农产品耕作、种植、收储、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开展标准宣传和推广使用,支持鼓励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开展“两品一标”和SC认证。开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农村产品标准化和商品化率。
(2)打造山西(稷山县)超硬材料产业基地、“稷山四宝”产业基地
在超硬材料及制品领域以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超硬材料基础优势,围绕原辅材料、单晶合成及复合材料、制品等关键环节以及专业设备领域全产业链,坚持“高端化、复合化、制品化”,以“超硬、超细、超纯、超精”为方向,不断完善高品质超硬材料及制品产业链,打造全国技术领先、链条完整、配套齐全的超硬材料产业体系。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聚焦特色优势新材料、先进基础性材料、前沿新材料等,引导企业开展“三大改造”,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先进材料供给能力,加快建设国内领先的超硬材料产业基地。
“稷山四宝”通过三产带动一产,一产倒逼二产,二产反哺三产,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在稷山国家板枣公园核心区,通过对项目区农产品的再加工,形成一个“板枣+芍药+藏红花+美洲雁+康养”的健康养生高端产品产业链和循环生态种植养殖产业体系,打造稷山当地独具特色的“健康产品+生态康养”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区。制订《稷山板枣中国行推介方案》,积极参加果博会、绿博会,推动稷山板枣中国行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提升稷山板枣知名度。
通过稷山县以蛋鸡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立足资源优势,采取发展蛋鸡、建设基地等措施,使得养鸡从家庭副业一跃成为县域经济支柱产业。同时,围绕蛋鸡养殖产业链条,稷山县衍生出饲料加工、蛋品肉制品加工、有机肥加工、仓储、物流、休闲农业等产业,形成了以蛋鸡为主导产业的全产业链格局。加强与大专院校和大型养殖企业合作,制定蛋鸡标准化养殖体系和技术标准,为蛋鸡产业发展提供行业标准。
以“稷山四宝”为主题,分别组织开展短视频、楹联、书画大赛等文艺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广泛传播。组织文艺工作者以“稷山四宝”为创作元素,创作歌曲、音乐快板、戏曲短剧宣传“稷山四宝”。
注册“稷山饼子”“稷山麻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指导督促特色食品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不断发展壮大饼子麻花产业。制定“稷山饼子”“稷山麻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使用规则和产品行业标准,规范约束稷山饼子、稷山麻花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标准,按照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5月-2023年12月。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5年。
5、预期效果
培育主导产业,打造供应链,实现区域内总投资规模不少于2亿元;总产值不少于1、5亿元,高于所在市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年网销额不少于3000万元,“十四五”期间,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0%。
(四)稷山县乡村e镇商业带头人培育
1、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
在培训中心开展对个体户、中小微企业家、龙头企业管理人员等开展新型商业模式普及和培训。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脱贫户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鼓励大学生村官、务工返乡人员、城乡青年创客利用服务中心、创客空间等新型众创载体和平台,创办电商企业,开展网络销售,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同时也享受有关部门相关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通过构建完整培养体系,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实现引入人才与本地特色人才融合发展,探索电商人才培养新模式,增强人才的聚集力和竞争力。
一年内计划电商培训人次500人次以上,聘用行业专家不少于5人,培育打造至少5个本土带货主播,且具备一定的粉丝基础和带货能力,实现本地直播电商的持续发展。
2、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系统
完善培训教材,建设网上培训系统,录制视频培训课程,包括PC端的网站培训和手机端微课堂培训等,使得县内电商从业者更方便、随时随地学习电商,将电商培训资源长期化、固定化。同时,形成线上人才库系统,将线下、线上培训学员纳入人才库。
3、举办稷山县县电子商务大会及创业大赛
设立一年一度的稷山县县电商大会或电商创业大赛。电商大会用于发布电商政策、表彰电商龙头企业、电商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电商创业大赛包括企业赛、创业项目大赛和讲师赛等内容,企业赛主要比赛企业电商战略创新、经营技能绩效;创业项目大赛主要比赛电商创业项目的创意、可行性以及落地实施方案等;讲师赛主要比赛授课能力。
4、跨境电商培训
综合发挥服务中心的作用和利用率,通过硬件升级改造,结合跨境电商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建设目标,为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创业人员等提供系统化培训,同时为乡村e镇区域内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跨境电商培育孵化与指导服务。预计跨境电商人才培训100人次以上,培育跨境电商人才不少于5人,培育本土跨境电商认证讲师1个以上。
5、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5月—2023年12月。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5年。
6、预期效果
聚焦电商人才队伍培育,围绕区域产业发展,构建电商人才支撑体系,培养一批熟知业务、乐于实践和创新意识、执行能力兼备的本土电子商务人才队伍,提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人才在改造提升区域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新兴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支柱作用,持续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氛围,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提升区域物流服务能力
1、打造稷山县乡村e镇物流仓储配送中心
打造稷山县乡村e镇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加强对物流配送中心园区内的物流分拣设施、运输设备施行改造,实行统一入库、统一分拣、分类仓储、统一出库的管理模式。鼓励物流企业整合社会物流资源,搭建县级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信息中心,配备物流配送车辆和物流配送公共信息交换系统,提供车货交易、定位跟踪、通用物流软件托管、政策信息发布等服务,实现县内物流配送网络的信息共享。
2、设置电商物流专属仓储区
围绕稷山县乡村e镇企业发展要求,依托一流园区丰富仓储资源,合理划分设立电商仓储专区,其中细分设立超硬材料制品、食品、非遗手工艺品等企业物流仓储专区,向乡村e镇内企业提供产品分拣、加工包装、恒温仓储、物流配送等服务,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3、落实物流发展优惠政策
整合更多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园区,对入驻园区的企业给予场地及公共配套部分减免或补助。对电商仓储区内产品的寄递业务按照寄递区域远近给予不同档次的快递寄递补贴,推动本地网货寄递外销。
4、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依托稷山县现有冷链资源,投入设备、人员等,合理规划乡村e镇冷链中心功能区域布局,采用投资购置或租用大型冷链货运车辆的方式,建立由管理运营公司直接配送的运输服务方式,建立起科学的、固定化的冷链物流管理和运作体系,形成集仓储、运输、信息、配送为一体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通过冷链物流的共同配送,提高冷链物流作业的效率。对于易腐食品,通过冷链对冷藏温度进行监控,以保证其品质的优良性和食用的安全性,提高食物存储期限,减低农特产品流通损耗,为农特产品安全运输提供保障,减少农特产品流通费用,促进企业增收。
5、创建县域电商物流大数据中心
依托县级仓储物流分拨分拣中心,搭建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与全县物流中转站和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信息平台 对接,保障物流配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畅通,引导县域物流企业、配送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及商贸企业运用信息平台获取、各站点数据管理,发布信息,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促使物流配送成本大幅降低。
6、加强物流人才培育力度
依托培训中心,帮助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开展现代物流知识培训,创新物流人才在职教育培训方式,加强物流人才培育力度,提升专业物流人才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本地物流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7、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5月—2023年12月。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5年。
8、预期效果
加强物流资源整合,提高区域内快递通达率、时效率,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实现区域内快递服务水平提升,推动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构建全国畅通的物流配送网络。
(六)稷山县品牌宣传营销以及乡村e镇政策宣导
1、线下品牌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
(1)网货品牌培育
建立区域公用品牌运行和管理制度,打造“小而美”自主品牌不少于5个,网货产品不少于5款。
(2)举办或参加不少于1次区域公共品牌展销会,举办不少于2次以上有关乡村e镇内容的宣传活动。
(3)对接央视等国家级媒体,制作年度宣传广告,编制品牌宣传片、工作宣传片等。
(4)对接航空传媒、高铁传媒进行年度广告宣传。
(5)对接省、市媒体对我县乡村e镇相关政策、活动、经验、成效进行持续宣传报道,在稷山县融媒设立宣传专栏,进行专题报道,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引导群众与企业积极参与。
(6)及时总结我县乡村e镇建设模式,并积极宣传推广。
2、新媒体及线上宣传
(1)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搭建10个以上新媒体宣传矩阵,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内容和视频输出,统一宣传,利用小红书、问答营销、论坛营销、热点炒作等积极健康、传播正能量的方式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确保周周有内容,月月有活动,年终有成效。
(2)整合抖音、今日头条、微博等多种传播渠道资源,通过今日头条发文、大数据精准推送、原创主题设计、抖音原创短视频拍摄制作、抖音官方话题创建、抖音旅游类网红达人实地采风等多种传播方式,丰富线上宣传方式内容,打造线上多维度、精准化的传播矩阵。
3、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5月—2023年12月。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5年。
4、预期效果
提升稷山县“稷山四宝”及超硬材料产业在全国排名指数,加强乡村e镇在全国媒体的宣传力度,创建乡村e镇发展新模式。
(七)创新驱动
积极发挥稷山县政策优势和现有资源优势,围绕“稷山四宝”及超硬材料产业打造工作,通过政策出台、资金奖补等利好政策,为区域企业和个人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创新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和创业孵化服务,提升企业孵化能力,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优势产业,着力培育壮大“产业+互联网”“产业+旅游”“产业+生态”等新模式新业态。
五、支持标准
2022年山西省乡村e镇项目省级资金支持稷山县2000万元。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优先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等支持方式,开展乡村e镇培育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报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一经批准,招标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须重新报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
本项目中使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管理和调配,在项目实施期间由承办企业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对于部分政企共建投入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采用共建共享管理机制。(详见附件3: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建设标准及预算)
六、资金管理
1、省级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支持乡村e镇项目的资金,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支持方向、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式,坚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平台建设,不得支付罚款、捐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详见附件2: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资金管理及拨付办法)
对违反规定分配资金,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在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晋财省直预〔2021〕9号)、《省级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资环〔2021〕89号)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项目合同签订后,拨付中标公司20%的项目启动资金,后续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对应拨付。对于重大电子商务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资金审核拨付。
3、县财政、工信、乡村振兴、纪检等部门要做好项目审核和资金监管工作,要聘请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按规定用好专项资金,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4、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建立专户,专款专用,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并按要求向县财政、工信、乡村振兴、纪检等部门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七、工作安排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11月—12月)
对稷山县乡村e镇所涉及的特色产业、电商基础、电商从业人员状况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项目工作推进动员会,建立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项目实施管理有据可依,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二)承接主体选择和招标采购阶段(2023年1月—2月)
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项目,应通过政府采购的规范程序确定承接主体。采取招投标项目,先制定招标方案,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方案的要求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承办企业中标后,组建专业运营团队提供服务,尽量做到服务团队本地化。服务团队必须有严格的团队管理制度、计划总结制度、收费标准公开等。
(三)实施推进阶段(2023年3月—2023年11月)
由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紧盯项目每个板块的实施目标,有节奏推进,稳扎稳打,做出实效。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开展自查和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和整改补充建设,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四)项目验收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月)
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对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项目和补助资金应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实施完毕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对项目建设情况、运营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强化整改。
八、保障措施
(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职能监管部门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总体规划、监督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乡村e镇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项目培育工作落地实施。(详见附件1: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度保障方面
加强项目培育工作制度建设,着力建立健全决策、执行、考核、奖惩制度体系,用制度保障乡村e镇培育建设工作稳步推进。规范项目决策主体、内容、程序等,构建科学的决策体系和运行机制,引领和推动科学发展。坚持规范决策主体,实现决策民主化,通过健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公示等制度,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决策法治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结果合法;建立健全执行制度,通过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形成主体清晰、权责统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保证工作任务落实。
(三)信息报送方面
做好统计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具体培育工作方案,围绕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情况等重点问题,集中精力深入跟进,持续、及时反映在项目培育建设工作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按要求提供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总结和报送项目培育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定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四)宣传报道方面
加强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类新媒体,增加有关项目培育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大对项目相关政策、活动、经验、成效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更新观念,调动群众积极性,不断提升企业参与度;注重加强交流与借鉴,通过举办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对各地乡村e镇培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借鉴学习。
(五)强化督查落实
将乡村e镇各项工作纳入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县领导小组要强化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情况,经常交流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推动乡村e镇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六)严格落实责任
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推进进度,确定资金使用标准,加强项目动态管理。要建立工作档案和台账制度,对项目的申报、评审、建设、验收、资金拨付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附件1:
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高效推进我县创建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有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e镇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协调解决我县乡村e镇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润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高康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珂伟 县商务局局长
成 员:付红安 县政协副主席、住建局局长
张梅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玉泉 县发改局局长
王文奇 县工科局局长
杨志军 县财政局局长
李文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肖喜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蔡立坚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维红 县人社局局长
杨维勤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闫 琴 县统计局局长
柴 进 县税务局局长
王亚洲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兰征明 县审计局局长
薛红燕 县教育局局长
赵启勇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蔡瑞环 县团委书记
张秀敏 县妇联主席
翟山平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宁义宏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原旭东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立波 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张 超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杨成有 县四宝办主任
胡铁骑 稷峰镇党委书记
贾俊理 西社镇镇长
张 光 化峪镇党委副书记
杨 彬 翟店镇镇长
段羽佳 太阳乡乡长
马 军 蔡村乡党委副书记
卫耀华 清河镇镇长
燕海龙 国家电网稷山县供电公司经理
潘文斌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王志宏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闫国霞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屈 罡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常珂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定期编制项目工作简报。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出台扶持特色产业及电商发展的政策;负责牵头召开项目推进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专门板块以便及时公开稷山县乡村e镇工作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负责在门户网站设立征求意见窗口、纪检或审计举报窗口。
商务局:负责规划和制定稷山县乡村e镇工作目标、措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写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协调解决稷山县乡村e镇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在网站上公开财政支持项目的决策过程文件,公开已经确定的省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基本信息,开展电子商务行业数据统计、监测和分析;利用本地信息化平台,增强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培训工作的实效;负责指导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工作,提升电商公共服务能力;会同县财政局督促指导全县乡村e镇发展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报送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按时提交绩效自评价报告;及时填报省商务厅要求的信息系统;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财政局:配合拟定支持稷山县乡村e镇发展的扶持政策,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全县乡村e镇项目工作;负责省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工作,开展省资金安全使用指导和督查工作;协助电子商务领域投融资体系建设,协助推进产权交易、金融服务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新型主体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负责组织发动全县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培育全县农产品“两品一标”;负责指导承办企业培育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立溯源系统;负责挖掘本地至少5个农特产品品牌并纳入区域公共品牌;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工作。提供基础材料,指导工作并参与项目督查;负责制定电商助农、富民工作措施;协助县商务局开展低收入农户的电商培训农村商品供货及上行工作。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乡村e镇建设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日常督促和业务指导,协调推进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督促落实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公共基础设施等倾斜支持政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人力资源各类场景的电子商务应用;负责把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做好从业人员培训;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全县乡村e镇孵化企业(网店)的登记审批工作;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网上监管;深化电商“放管服”改革,为电子商务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便利化的服务。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乡村旅游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负责制定“旅游+电商”发展的措施,积极推动旅游产品上线销售,协调推动旅游景区景点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或电商产品直供店建设,促进旅游业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全县旅游住宿、餐饮娱乐,农家乐等拓展电子商务业务,建立线上旅游综合服务平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网销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加快推动农产品企业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工作;加强农产品种、养、加工、包装等品质控制监管工作,加快推动全县农产品“两品一标”等认证工作;协助推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服务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保障网销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商品上线销售的机制;负责本地合作社或创业青年取得SC等认证。
县交通运输局:加快推动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交通畅通能力;指导物流资源和承办企业对接,牵头整合全县快递物流行业的整合,实现快递上下行共同配送,达到提速降费要求。
县审计局:监督项目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
县税务局:负责创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为电子商务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便利化的服务;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办理税务登记相关工作;依法落实小微企业(电商)的税收优惠政策。
县统计局: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进行评估,核算纳入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增加值、落实好统计监督工作,为项目验收提供指标性数据。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电商培训通知,及时宣传报道电子商务及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发展最新动态、典型案例、工作亮点和相关信息。
县金融服务中心:对接银行和融资单位,建立起资本充足、风险可控、功能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信贷环境,切实帮助辖区内企业和农户提供简捷高效的融资服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参与做好稷山县乡村e镇工作的宣传、培训和其他电商相关工作。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加强稷山县乡村e镇内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并对稷山县乡村e镇工作在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县供电公司:加强农村电力需求供给,切实维护好农产品加工及网络日常用电需要。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加快推动稷山县乡村e镇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自行增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稷山县乡村e镇项目资金管理及拨付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省级乡村e镇项目资金和县级乡村e镇配套资金管理,加快推进我县乡村e镇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晋财省直预〔2021〕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e镇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山西省乡村e镇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专项资金,用于开展乡村e镇项目建设。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省级乡村e镇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支持标准,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择优扶持”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共同管理,专款专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及社会监督。
第五条 承办主体是指依法依规经过稷山县政府采购流程确认的项目实施主体。
第二章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按照《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和《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山西省乡村e镇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晋商建函〔2022〕376号)文件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以下十一方面,项目建设通过招标方式交付第三方运营管理。
(一)培育乡村e镇主导产业;(二)培育引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三)鼓励发展跨境电商;(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五)培育乡村e镇商业带头人;(六)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七)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八)健全物流配送体系;(九)加大招商引资;(十)促进创业创新;(十一)推进乡村e镇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协同发展。
第三章 专项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 项目资金拨付方式
(一)专项资金应按照乡村e镇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及项目建设合同条款进行拨付。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拨付由承办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三)由主管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审核或验收后,提出资金拨付意见。
(四)由县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第九条 县商务局建立健全乡村e镇项目档案资料,对项目招投标评审、建设、验收、拨付等环节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法合规。
第十条 为加快建设进度,项目原则上可按合同要求预付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乡村e镇项目建设(预付比例需在合同上明确)。
第十一条 承办主体向县商务局申请专项资金拨付,须如实提供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县商务局要积极引导和监督承办主体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要经常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承办主体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并主动接受县审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稷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3: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印发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