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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07-31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0938 发布时间 2023-07-31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发〔2023〕1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22〕27 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运政发〔2023〕13 号)文件,加快推进稷山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的目标要求,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民生改善等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 年,形成与稷山县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和人民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具有稷山县特色的更高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保护生命安全、赋能生产发展、促进生活富裕、服务生态良好的支持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到 2035 年,稷山县气象科技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实施“气象+”赋能行动,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稷山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人工影响天气、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领域服务效益大幅提升,气象综合实力更上一个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气象科技发展规划,在市气象台指导下,强化数值预报模式产品、多雷达协同观测和融合分析本地化应用。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对气候变化、重点领域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等课题、技术研究。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加强气象与农业、旅游、生态环境等跨部门联合科技创新。(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县分局)

  2.夯实创新基础,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支持并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参加交流挂职,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气象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业务技术带头人 2 名,加强在职人员继续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学历层次、工作技能和人员综合素质,努力建设高水平的气象预报、气象服务、气象监测、信息技术和业务支撑等五支重点专业人才队伍。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构建充满创新活力的气象人才体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学技术协会)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3.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站网布局,对观测场进行标准化提升改造,更换国家自动站备份设备,加密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域地面自动气象站网,力争实现灾害高发易发区区域站全覆盖。开展区域自动站网升级改造,优化区域自动站观测要素。加强专业气象观测,加密建设农业气象、负氧离子等探测设施,将城市气象观测设备纳入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县分局、乡(镇)人民政府)

  4.构建精准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在市气象台精细智能网格预报业务的指导下,做好气象综合预报预测分析平台及短时、临近灾害性天气预报系统在本局的应用工作,尤其强化 0-6 小时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等短临预报产品体系的学习应用。短时预报产品时空分辨率将达到 5 公里/1 小时,具备提前 45 分钟预警突发性暴雨等局地强天气能力。暴雨预警准确率提高85%,加强暴雨、强对流天气、霜冻等高影响天气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利用气象预警大喇叭、MAS 短信、网格员等传播途径,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网络,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稷山县分公司、中国联通稷山县分公司、中国电信稷山县分公司、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气象服务水平

  5.坚持综合减灾,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推动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推进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评估和修订,强化“直通式”决策服务、“联动式”指挥调度、“递进式”预报预警、“融入式”应急服务,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和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叫应”机制。出台气象灾害防御指南,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责任单位: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6.融入生产发展,提高专业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拓展服务业“智慧气象+”融合应用新场景新业态。推进能源、交通、生态、旅游等重点领域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并纳入相关建设规划统筹布局。加强交通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围绕智慧文旅,依托文旅康养、稷山汾河国家湿地公园、稷山国家板枣公园、美丽乡村等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气象”融合发展机制。集约发展面向自然资源、林业、能源等行业用户定量精细的专业气象服务业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枣业中心、乡(镇)人民政府)

  7.发展普惠气象,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推动建设公共气象服务优化工程,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制度,逐步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推进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将气象科普工作纳入稷山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建立气象科普基地。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智慧城市的创建,探索建立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职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打造地方特色的城市气象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融媒体中心、乡(镇)人民政府)

  8.强化重污染预警,助力建设美丽稷山。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推进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业务,做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延长预报预警时效。加强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的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预测会商、信息发布,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9.坚持趋利避害,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为牵引,开展大规模风能及太阳能开发利用工程、重要能源工程建设的气候风险评估和影响效应评价,为风电场及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乡(镇)人民政府)

  10.开发云水资源,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组相关工作制度和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和指挥调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供人员、资金和基础保障。加强作业装备和标准化作业点建设,更新火箭架等作业装备。科学谋划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强化作业能力建设。适当增加或调整标准化地面固定作业站点,扩大覆盖范围,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乡(镇)人民政府)

  11.聚焦粮食安全,提升农业气象服务水平。面向粮食生产功能区、板枣产业优势区,新增 2 套农田小气候观测仪。围绕稷山板枣等特色农作物,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为稷山县农业生产布局调整和“特”“优”农业发展提供气象服务。探索建设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基地,开展“互联网+”特色作物智慧气象服务。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持续做好气象服务及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服务与品牌宣传。(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枣业中心、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本级政府发展规划,统筹确保规划目标和各项重大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进一步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落实好气象部门干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当地政策,并建立可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为气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法治保障。加强气象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严格执行公众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加强防雷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本文件由稷山县气象局负责解读,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3 年7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