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稷山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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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1003 | 发布时间 | 2023-07-24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稷政办函〔2023〕21 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运城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对稷山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县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协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民政局、县银保监、人行稷山支行、运城联通稷山分公司、运城移动稷山分公司、运城电信稷山分公司、工商银行稷山支行、农业银行稷山支行、建设银行稷山支行、中国银行稷山支行、农业发展银行稷山支行、邮政储蓄银行稷山支行、邮政稷山分公司、稷山农商银行、河东村镇银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7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