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稷山县落实省委耕地保护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宅基地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9-2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1283 | 发布时间 | 2023-09-22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稷政办发〔2023〕28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耕地保护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生态环境的需要,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近期,省委在耕地政治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我县各乡镇在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稷山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暂行管理办法》(稷政办发〔2021〕38 号)进行审批。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制定了《稷山县落实省委耕地保护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宅基地问题的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9 月 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