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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汾河干支流稷山分洪缓洪区范围的公示

时间:2023-09-11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1286 发布时间 2023-09-11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函〔2023〕12号

  为切实做好汾河干支流分洪缓洪区运用准备工作,保障度汛安全,根据办公室《关于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关于抓紧完成汾河干流分洪缓洪区运用准备工作的通知》(晋汾河防洪办〔2022〕4 号)文件精神,现对稷山县分洪缓洪区范围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1、稷山县干流设置分洪缓洪区1 处,位于稷山县稷峰镇下庄村、崔村以北,缓洪区西、北、东三侧界限均为汾河左岸堤防,南至崔村、下庄村北部阶地,划定区域面积 1.58km²,分洪量为182万 m³。控制闸2 座,位于汾河左岸堤防 Z1+706和 Z4+606处。

  2、稷山县支流分洪缓洪区2 处,分别为马壁峪河分洪缓洪区、黄华峪河分洪缓洪区。

  马壁峪河分洪缓洪区:马壁峪河分洪缓洪区位于稷山县稷峰镇桐上村南侧,缓洪区东、西两侧以阶地为界,南侧以桐下村道路为界,北至桐上村南端,划定区域面积 0.31km²,分洪量为 51万m³。

  黄华峪河分洪缓洪区:黄华峪河分洪缓洪区位于稷山县稷峰镇下迪村南侧,缓洪区东、西两侧以现状机耕路为界,北至京昆线,南至汾河右岸堤防,划定区域面积 0.47km²,分洪量为 47万m³。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