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公布稷山县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时间:2023-10-0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1307 | 发布时间 | 2023-10-07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稷政函〔2023〕13 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和《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院关于做好第一批市、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县政府核定 1 处稷山县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现予以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好保护和管理责任,加强全县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管理、展示利用与教育传承,赓续红色血脉。
附件:稷山县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3 年9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公布稷山县第一批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