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翟店镇小宁村为2023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十佳村”的公示
时间:2023-11-26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印发<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发〔2022〕13号)要求,依据乡镇推荐、县级审核拟申报翟店镇小宁村为2023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十佳村”,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对以上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稷山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反馈(0359-5522473)。
稷山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