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润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8次常务(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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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1490 | 发布时间 | 2023-03-03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3月1日晚,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润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8次常务(扩大)会议,听取和审议《稷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稷山县落实运城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听取和审议《稷山县“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和“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行动方案(草案)》;听取 2022 年度私挖乱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稷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听取“汾河过城段环境提升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建设方案汇报;研究消防站和国防动员指挥中心暨民兵训练基地土地调整使用有关事宜;听取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摘编》,并就《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进行解读。县领导南选智、郝冰、秦浩、翟廷伟、孙贵明、黄福民、高康夏参加会议,付红安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制定《稷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政府决策质量和效率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机关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结合自身职责,对照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务实推动整改。要加强配合,对照问题清单,明确目标、措施和时限,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要举一反三整改,认真排查类似问题、衍生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要建立健全堵漏洞、治源头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长治,全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会议要求,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和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行动是我县争创“黄河流域水质提升改善县”的重要抓手。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积极协作,进一步细化整治时间、措施、标准和具体责任人,扎实全面开展整治。同时,注重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实现沿汾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
会议指出,打击私挖乱采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部门协调作战能力,筑牢底线,群防群治,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私挖乱采非法行为高压态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强化举措,细化工作机制,坚持日常巡查排查,不定时不定点地深入私挖乱采的隐患点、风险点进行实地巡查,严密监控相关企业动向,重点对全县采矿厂、石料厂、搅拌站、沙石销售等关键领域进行全面细致摸排,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要加大宣传力度,对私挖乱采行为进行曝光,进一步发挥震慑作用。
会议强调,国土空间规划是实施各类开发、保护和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要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布局,形成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加强县乡两级统筹衔接,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批。要加强对事关发展全局的重要产业、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以高水平国土空间规划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实施汾河过城段环境提升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对于解决城南棚户区安全隐患、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充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前期建设方案再完善,确保科学、合理、能落地。要注重做好群众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利好,全力支持城市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会议强调,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民生福祉。要加强风险监管,科学分析研判风险因素,制定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持药品执法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效应。要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压实各方责任,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企业自律、社会参与、行业规范的药品安全共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会议要求,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发展之基、活力之源。要紧紧围绕《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结合县域实际,迅速制定方案,做到清单化、台账化、项目化;要明确任务清单、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推动《方案》真正落地见效,助推“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成局成势。
王润还就首季开门红、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