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峰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
时间:2023-07-0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3-07-04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7月4日,稷峰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
会上,首先由稷峰镇工作人员组织矫正对象学习在矫正期间违反《社区矫正法》不服从管理进而被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从而使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引以为戒,常敲自警之钟、常怀律己之心,进一步提升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随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自觉服从司法所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手机定位监管制度。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让社区矫正人员深刻认识到“缓刑不是无刑”,牢记社区矫正纪律和管理规定,严守自律“警戒线”,真正让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