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稷山县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场地租赁补贴情况公示
时间:2023-12-0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1463 | 发布时间 | 2023-12-07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要求,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创业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现有1名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申请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拟给予补贴共计3000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359-5525228。
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