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市场局翟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召开零售药店及卫生室负责人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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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1468 | 发布时间 | 2023-12-08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12月8日翟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10个零售药店及48个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培训。
会上,翟店所负责人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给各零售药店下发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给各卫生室下发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购进登记本》。会议特别要求各卫生室:一是要建立和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认真填写下发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购进登记本》且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三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一年;二是各卫生室要制定和执行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三是对拆零销售药品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诊所名称等内容;四是血压计必须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通过本次培训增强了各负责人对药品经营和使用的质量管理意识,下一步翟店所将继续加强对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