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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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0257 | 发布时间 | 2023-03-16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财政局 | 文号 |
稷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的通知
稷财库【2023】2号
全县有关部门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晋财办[2021]26号)、《山西省财政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则(试行)》(晋财省直预[2021]48号)、《山西省财政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流程(试行)》(晋财库[2022]90号)、《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的通知》(运财库[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一卡通”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领导小组,由杨志军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国际金融和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苏秦任副组长,全面统筹和推进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绩效评价股、会计管理股、各预算管理股、财政运行保障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库股。
(二)职责分工
预算股:负责并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做好“一卡通”政策清理整合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级补贴政策清单,并建立年度动态调整机制,按要求定期公开政策清单。
国库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局内相关股室,及时向局党组和领导小组汇报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流程(试行)》要求,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和财政部门做好“一卡通”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省财政厅资格认定的金融机构范围内选择本级补贴资金代发机构。
绩效评价股:负责开展“一卡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会计管理股:负责开展“一卡通”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各预算管理股:负责配合预算股、国库股做好县级相关部门“一卡通”政策清理整合及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财政运行保障中心:负责与省财科院对接,做好我县“一卡通”平台信息服务工作,确保平台运行安全高效。
(三)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 议,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研究提出工作举措建议。成员股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一卡通”各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领导小组要加强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任务
为如期完成国务院七部委提出的“到2023年,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均实现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的工作目标任务,2023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更新政策清单
在省财政厅2023年省级以上补贴政策清单公布后,协同业务主管部门对本级以上补贴政策清单进行调整公布。涉及2021年以后市县自行出台的民生政策,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需将备案审批情况报上一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责任单位:预算股、相关预算管理股室、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二)完善基础数据
根据实际发放补贴资金所属政策范围,对中央、省级补贴政策资金使用全省固定采集模板,对本级发布的补贴项目资金,明确适用范围,确定采集模板。在此基础上,于3月底前准确采集、录入、上传历史数据,完成历史年度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单位:预算股、国库股、相关预算管理股室)
(三)确定代发银行及账户开设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晋财库[2022]96号)、稷山县金融服务中心等三部门《关于2022年稷山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考核的通报》(稷政办函 [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银行支持稷山经济发展贡献度、服务水平满意度、基层网点建设等情况,为方便群众,保障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安全,经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稷山县农村商业银行为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银行,签订代发协议,快捷高效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开设的“一卡通”账户仍沿用以前账户,即开户名称:稷山县国际金融和支付中心 账号:658103012314990010053 开户银行: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国库股、相关预算管理股室、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四)选择发放平台
按照简便、适用、开放的原则选择“一卡通”管理平台,使用省级统一管理平台的,按规定采集历史数据后直接录入 平台;使用原有平台的,做好与省财科院技术对接工作,将已有历史数据导入平台。(责任单位:国库股、财政运行保障中心)
(五)实现应发尽发
按照规范的“一卡通”补贴资金发放操作流程于6月底前实现中央、省级补贴线上应发尽发,年底前实现中央、省级补贴全部线上发放、市县级补贴线上应发尽发。(责任单位:国库股、相关预算管理股室、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一卡通”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民生工程,各级财政、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一卡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一卡通”管理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
要增强大局意识,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有效工作机制。选派业务能力精、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既定部署,理清工作流程、锁定时间节点,紧盯工作进度,抓牢制定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加强代发金融机构管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全力以赴保质量保进度,确保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安全高效发放。
(三)做好宣传培训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一卡通”的认知度与参与 度。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统一培训、现场指导、电话咨询等方式及时开展操作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流程,确保发放工作顺利开展。
稷山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稷山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