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网站支持IPv6 登录 | 注册

稷山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25           字体大小:【   中  小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县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的要求,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稷山县关于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稷山县关于贯彻落实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稷山县关于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按期完成“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工作。

  (二)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县委、县政府对法治建设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职责,把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述法列入年终考评工作之中。

  (三)健全工作制度。司法、执法和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任务、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本领域的落实,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确保高效规范运转和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四)落实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年度履职工作清单,组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等进行年终述法,实现述法主体全覆盖。

  (五)推动落实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根据《中共运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制定出台了《中共稷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指定具体承办部门,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并落实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建立健全了县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2023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县委党校在主体班和各类培训班上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培训学习内容,提升全县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掌握和落实力度。

  (七)保障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制定印发了《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度县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普法责任单位学习宣传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普法责任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要求各单位采用现场旁听或观看视频的方式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八)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在重要普法节点,全县各普法主体、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服务队经常性深入农村、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营商环境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讲解。

  (九)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我县依托城东民悦园建成的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目前运转正常,群众在日常休闲娱乐中就能学到法律知识。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全县各普法主体依托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搭建宣传平台,通过推送文章、漫话、音视频的形式宣传讲解法律知识。严格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使法治副校长切实发挥力量。积极探索开展普法责任单位与村(社区)结对共建工作,在村“清化收”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村内企业生产经营、村集体重大事务决策中提供法律意见。推出“每周以案释法”网络彩页,在微信群、朋友圈等进行传播,借助典型案例使法律具象化,目前已累计推送23期。

  (十)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完成5个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此外,在全县各村培养选拔“法律明白人”750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150户,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我县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人员配备和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没能很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下一步,我县将从优化人员配置和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进行整改完善,充分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的参谋、助手、示范、协调、督察作用,不断提升我县的法治建设水平。

  (二)个别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举措不够得力。个别单位未将法治建设有关精神和规定纳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不够多。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法治督察和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力度,以督察考评促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及时完成年度报告。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全县各个单位及时上交上一年度本部门、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强化专项督察落实。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稷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明确责任和目标,积极履职尽责,对照整治内容,紧盯专项内容,按时按效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分别围绕“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结合2022年工作实际,制定出2023年的问题表现、整改措施、完成情况、阶段性成效、长期举措等清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时深入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运输执法大队,通过交流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今年我县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两个,全部按要求经过合法性审核。文件印发后,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同时按照规定在15日内向运城市人民政府和稷山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审查。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共有2个废止、1个宣布失效、20个继续有效、3个拟修改的文件,《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已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县政府与山西衡霄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每一个重大行政决策都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保障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全程参与。

  (五)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研究制定《稷山县2023年度乡镇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工作方案》、《稷山县2023年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并组织协调县直相关执法单位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岗位练兵实操实训”活动13期,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活动9期。对执法资格证件注销和换发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备案。根据《运城市“乡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制度》文件要求,健全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利用乡街综合行政执法智慧平台,实现县乡之间行政案件移送、执法线索告知、执法信息共享。制定稷山县乡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对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情况予以说明,防止扰民。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都设置行政执法机构,配齐执法人员,编制执法事项清单,配备执法设备和车辆。制定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流程图等行政执法指引和执法程序情况。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行政执法错案纠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等10项制度情况。在稷山县政府网站建立“行政执法专栏”,及时公开执法事项。8月31日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组织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集中反馈会,形成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机制,确保执法人员全员参加培训、全员持证上岗,无工勤、聘干人员执法。

  (七)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成立稷山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县政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八)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制定了《稷山县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分工方案》(稷法治字〔2023〕1号)文件,全面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九)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根据省市部署,遵循“法律赋予权力和实际应用相结合”原则,发挥部门梳理、“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三重”把关作用,对全县3121项权责清单进行再次梳理编制,其中行政许可326项、行政确认80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处罚2233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30项、行政强制112项、行政征收征用17项、其他权力类型287项。二是持续推行“一网通办、一次就办”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推动“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打破“信息孤岛”,打通“数据断头路”,实现部门间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目前共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425项。三是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建立《稷山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稷山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稷山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完善了法律顾问定期服务制度,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紧密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向基层的有效延伸,推动了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迈进。

  (十一)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其中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制发检察建议3件;在办理普通犯罪案件中,制发检察建议4件;办理重大刑事案件中,制发检察建议4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制发检察建议1件。以上检察建议均已回复并整改落实。在办理民事检察案件中向稷山县人民法院发出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均被稷山县人民法院采纳并落实。

  四、2023年度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8件,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8起。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县政府将进一步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持续推动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能力,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稷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稷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