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
——2024年2月20日在稷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稷山县财政局局长 杨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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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0179 | 发布时间 | 2024-03-04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财政局 | 文号 |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考察运城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185”工作思路,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履职尽责,奋勇争先,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936万元,为预算的100.4%,超收274万元,比上年增长6.4%,增收404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9779万元,为预算的98.8%,同比增长5.9%;非税收入完成37156万元,为预算的101.7%,同比增长6.8%。
2、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安排为243628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增加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因素,年度支出预算做了较大幅度调整,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291335万元。
2023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4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8%,比上年增长1.2%,增加3106万元。支出总体保持较高强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中用于教育、社保、农林水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227632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
3、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9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962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转2057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07万元,调入资金4608万元,收入总计3253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48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73万元,调出资金27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850万元,支出总计32534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0239万元,为预算的98.7%,短收661万元,比上年增长21.5%,增收887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813万元,比上年下降19.9%,减少1810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47424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支出24864万元。
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完成502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66万元,上年结余305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8900万元,调入资金2714万元,收入总计95777万元。减去本年支出72813万元,调出资金3500万元,年终结余19464万元(其中:专项债券结余1416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532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455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34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33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924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99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52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上年结余5万元,收入总计13万元。本年支出5万元,年终结余8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受市场等因素影响,我县重点企业税收持续下滑,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预算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部门积极组织收入,主动争取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压缩一般支出,全年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一是落实落细积极财政政策,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我省税费支持政策,全年减税降费9800余万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时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600万元发放数字消费券,持续优化财政金融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复苏发展。二是抢抓机遇大力争取支持,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紧抓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运城重大历史机遇,主动对接上级财政,全年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2亿元,争取新增专项债券3.89亿元,成功申报2023年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县,获得两年2.1亿元资金支持,积极支持各部门争取专项资金,缓解县级财政收支压力。三是聚焦聚力保障大事要事,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保障职能,统筹安排本级财力、上级专项和政府债券等资金,积极支持卫生养老、文化旅游、公共体育、产业园区和市政设施等项目建设。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巩固衔接工作、林业水利、农业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四是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持续保障民生改善。坚持“三保”优先,兜牢“三保”底线,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全力支持“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医疗卫生保障,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重点人群就业,困难弱势群体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升。五是求深求实创新工作举措,深化财政改革管理。逐步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功能,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进入全国前200名。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业务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投资评审工作,筑好政府投资防护墙,持续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和县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倾力帮助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财政收入质量不优,税源增收基础不稳,收支矛盾依然突出,绩效管理还需加强,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我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考察运城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持续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稷山篇章。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影响今年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安排情况
2024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674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8743万元,非税收入8005万元。
2、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2024年收入预算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计算,我县今年可用财力为193883万元,具体组成因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526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11万元,调入资金4270万元,上解支出67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是:
(1)基本支出82703万元。主要有: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含取暖费)54905万元、养老保险7336万元、医疗保险3220万元、职业年金133万元、工伤保险149万元、失业保险269万元、住房公积金5302万元;离退休经费2602万元,遗属补助552万元、预留工资和抚恤金3147万元;公用经费3237万元、工会经费439万元、福利费439万元、交通补贴973万元。
(2)乡村社区基层治理保障支出3189万元。主要有:村级管理费1868万元、乡镇食堂补贴70万元、社区经费189万元、离任农村主干生活补贴60万元、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7万元。
(3)教育文化专项支出7433万元。主要有:教育各项配套2842万元、义务教育购买学位197万元、班主任津贴664万元、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专项资金903万元(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等)、全市文旅发展资金300万元。
(4)农林水专项支出2731万元。主要有: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20万元、老农机人员生活补助63万元、通道绿化常态化管护费250万元、森林防火215万元、汾河流域稷山县干流段综合治理1003万元。
(5)社会保障专项支出24887万元。主要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20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2238万元、职业年金虚账记实2761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县级分担80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和取暖费补助734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配套1186万元、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5万元、义务兵优待401万元、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175万元、军转干部解困资金227万元、退役军人安置培训等200万元。
(6)卫生健康专项支出4034万元。主要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158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231元、公立医院改革药品补助567万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219万元、计划生育经费及奖扶配套159万元、健康长寿补贴152万元。
(7)资源环境和经济建设专项支出4858万元。主要有:城市维护管理567万元、环卫经费1100万元、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PPP项目984万元、供排水PPP项目支出265万元、经开区运行维护413万元、农业保险保费配套166万元、粮食储备223万元、农村公路养护135万元。
(8)公共安全专项支出4394元。主要有:人民警察节假日加班补助和民警值勤岗位津贴300万元、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网格员队伍建设)434万元、看守拘留经费126万元、消防和武警中队经费694万元。
(9)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运转专项4303万元。用于保障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组织运转业务经费等支出,主要有:机关事务服务995万元、政务大厅运行327万元、税务划转及地方保障经费907万元。
(10)其他专项支出8748万元。其中:党建经费300万元、房屋修缮费400万元、稷山四宝推介250万元、招商引资200万元、人才经费2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付息1703万元、运城机场扶持资金1950万元、粮食挂账利息431万元、新兴产业第三产业扶持2000万元。
(11)有专项用途的一般转移支付45103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659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649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9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4917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668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4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6878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860万元、城乡社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3万元。
(12)预备费1500万元。
3、上年结转和本年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1)上年结转37564万元,全部按原用途安排使用。
(2)本年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3498万元,全部按规定用途使用。
4、提前下达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市财政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新增一般债券150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等项目,待全年正式限额下达后,再上报县人大常委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532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类收入40000万元。安排支出453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是:
(1)征地出让成本支出19021万元。用于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和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2)项目支出26300万元。主要有:农业农村支出4600万元,工程尾欠及债务化解341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5432万元,重点项目9850万元,城市建设及产业园区等占地补偿款1704万元,城市管理维护1000万元,污水处理300万元。
2、上年结转和本年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1)上年结转19464万元。其中:14530万元按原规定用途使用,4934万元用于重点项目支出。
(2)本年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81万元。全部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631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968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46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961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957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70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422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本年安排支出8万元。
三、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围绕“平衡”抓收支,提升财政部门保障力
强化财源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延续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激发企业活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综合运用专项资金、应急转贷、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化组织收入。健全完善多方协作的收入共治机制,全过程、全环节抓好组织收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加强财税运行调度,科学分析研判经济形势、财政收入趋势和重点税源变动情况,增强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强化争取支持。加强与上级财政的对接沟通,密切跟踪政策动向和资金动向,协同提升项目谋划水平,争取更多政策、资金、项目支持稷山发展。强化支出管理。落实“小钱小气、大钱大方”要求,树牢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理念,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力用于保战略、保重点、保民生。
(二)围绕“实惠”保民生,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运用各项就业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创业就业,加力支持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优化教育体系建设。支持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改善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医养服务水平。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支持加快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医养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养老支持力度,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低保户关心关爱服务体系,持续抓好医保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工作,支持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补充工程建设。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一泓清水入黄河”攻坚战、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使空气常新、碧水长流、净土常在。
(三)围绕“融合”补短板,下好城乡发展一盘棋
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支持稷峰街西延、大佛路南延等路网拓通工程,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拓宽发展空间;完成县城雨污分流改造,补齐地下管网短板;加快推进工人文化宫、民乐园三期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大衔接资金投入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持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建设,积极保障粮食安全;学习实践“千万工程”经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项目,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围绕“稳定”防风险,夯实财政运行安全线
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坚决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筑牢“三保”底线。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优先安排“三保”支出,确保“三保”不出问题。狠抓财政改革管理。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完善地方各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管理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资金效益,加强财会监督,提高财政纪律的约束力。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奋发有为,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稷山实践展现财政新作为!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金库的财政收入。具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二是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级政府使用的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一般债券、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我县目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主要包括土地出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支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按险种划分为七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由于大部分社会保险基金已实行省市统筹,由省市预算安排,我县预算只安排省市未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项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按规定上交的利润、股利股息、产权转让、清算收入等。
全口径预算:全口径预算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其目标定位于构建一个覆盖所有收支,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我国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部分组成。
超收:指当年收入实际完成数超过年初预算数的部分。
短收:指当年收入实际完成数少于年初预算数的部分。
增收:指当年收入实际完成数比上年收入实际完成数增加的部分。
减收:指当年收入实际完成数比上年收入实际完成数减少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