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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火法处理高炉瓦斯灰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4-04-22           作者:jsjjjskfqglwyh      字体大小:【   中  小 】

  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火法处理高炉瓦斯灰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次信息公示

  2024416日,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委托山西中信科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火法处理高炉瓦斯灰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415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4-140853-89-01-462333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火法处理高炉瓦斯灰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厂区内,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1.2-1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项目建筑面积20180m2,其中新建冶炼车间3900m2,浇注车间3600m2,原料棚8000m2,成品暂存区4680m2等,电炉主体设备及相关配套的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

  (5)生产规模:年产低碳锰硅合金7.26万吨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公众参与意见表.doc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3427689209@qq.com

   信函邮寄地址: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44000

   收件人:王国梁,联系电话:1810344452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