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稷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政策解读
时间:2024-05-2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0538 | 发布时间 | 2024-05-21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稷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经稷山县人民政府同意,予以印发。
二、背景和意义
背景和意义《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来说,及时、准确贯彻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内容,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行政许可清单,既是明晰权力边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基础,又是贯彻落实“法治保障”的具体实践,更是考验各部门是否能够准确把握改革动向、积极主动融入改革浪潮的生动考卷,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三、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
(三)《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运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运政办发〔2023]5号)
基本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实施。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由县级公安机关(含指定的派出所)实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五、有关要求
有关要求《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解读责任单位: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