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林长制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会召开
时间:2024-06-0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0760 | 发布时间 | 2024-06-02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5月31日,我县召开全县林长制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森林城市建设和林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对全县林长制和创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为加快稷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保障。县委书记吴宣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润作具体安排。县委副书记王德谋主持会议。副县长黄福民,县政协副主席、县住建局局长付红安出席会议。
吴宣指出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美丽稷山的重大决策,对我县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崛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思想共识,坚定创建信心,充分认识创森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植树就是致富、造林就是造福、抓绿化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全力抓好创森各项工作。
吴宣强调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内容多,标准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必须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按照“创森”总体规划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创建基础。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围绕“一城两翼四支点”城市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城区绿化美化,构建新型城市森林生态景观,让市民一走出家门就能享受“绿色”。要与推动乡村振兴相结合,坚持绿化先行,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抓好村庄规划设计,美丽乡村绿化,道路林带建设,大力开展植树增绿活动,着力打造森林乡村建设新样板。要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发展森林康养旅游,不断提升林产品供给层次和质量,加快把林业打造成绿色富民产业。要与森林资源保护相结合,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抓好森林防火,提升林业灾害治理能力,抓紧抓实各项任务落实。要与打造良好创森生态相结合,大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大力倡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让植树绿化成为常态,推动生态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吴宣要求
要强化组织推进,确保创建实效。各乡镇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细化量化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合理调配力量,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扎实推动林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要全面营造氛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对创森工作的认同感,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全县上下支持“创森”、参与“创森”、监督“创森”的热情。
王润强调
全力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是当前我县落实“林长制”工作的重点,按照《稷山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今明两年是我县创森工作的实施阶段,到2025年年底,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管理“五大体系”21项评价指标要达到或超过县级国家森林城市要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在做好创森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林长制重点工作要以防火为主,抓好管林、护林、守林三方面工作,为稷山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作出更大贡献。
副县长黄福民就《稷山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启动方案》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