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时间:2024-07-0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0798 | 发布时间 | 2024-07-03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6月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8 天,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向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用人单位 |
申报时间 |
认定时间 |
认定依据 |
受伤害部位 |
认定结论 |
1 |
韩建武 |
男 |
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东瑞科技有限公司 |
2024.04.22 |
2024.06.24 |
第十四条 第一项 |
左前臂、其他 |
认定 |
通信地址:稷山县稷峰东街24号
举报电话:5555098
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