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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税务总局 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时间:2024-02-05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2-05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建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老龄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养老服务人才是指具有一定养老服务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在居家、社区、机构等不同场景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服务的专门人员,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中的骨干力量,主要包括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和养老服务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引领和带动整个养老从业人员队伍素质的提升,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部署要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以发展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全方位吸引、培养、用好、留住人才,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主要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养老服务人才政策规划、培养使用、激励引导、支持保障等方面职责。推动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养老服务等机构及行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需求导向、提高质量。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着力加强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推动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规模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

  坚持广纳人才、为我所用。坚持以用为本、以岗砺才,打破学历、年龄、身份、地域等限制,在养老服务实践中广纳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加快建设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养老服务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人生价值创造条件,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内在动力,形成有利于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以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