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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薛兴华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时间:2024-10-08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1951 发布时间 2024-10-08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任字〔202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2024年9月29日研究决定,任命:

  薛兴华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薛兴华同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