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薛兴华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时间: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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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1951 |
发布时间 |
2024-10-08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稷政任字〔2024〕8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稷山经开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2024年9月29日研究决定,任命:
薛兴华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薛兴华同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职务。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