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的说明
—2024年12月26日在稷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稷山县财政局局长 杨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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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2021 | 发布时间 | 2024-12-31 | ||
发布机构 | 稷山县财政局 | 文号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2024年预算调整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请予审议。
一、1-11月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11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22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9.5%,同比下降53.6%,减收3376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733万元,为预算的72.1%,同比下降21.3%;非税收入完成8489万元,为预算的106.1%,同比下降76.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558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203476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11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8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9.8%,同比下降42.4%,减收793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类收入10091万元,同比下降41.4%,减收712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166万元,同比增长44.4%,增支支2312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类支出3128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4936万元,专项债券支出372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县级财力变动预测情况
通过积极争取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比年初增加19599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市县争取中央资金奖励、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奖补等增加22544万元;结算2023年增值税留抵退税、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支出基数上划等减少2945万元。
(二)增加财力安排支出方向
根据当年财力增长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用增加的财力19599万元安排以下支出:
1、民生政策性支出247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0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1400万元。
2、专项支出234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县级配套1777万元,汾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570万元。
3、政府性基金短收转列公共预算14782万元。化解债务支出1306万元,廉政警示教育中心400万元、智慧教育二期598万元、汾河桥梁工程1000万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589万元、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完善875万元、环城生态旅游观光道路1467万元、农村公路建设150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436万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36万元、汾河过城段堤防生态护岸400万元,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369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预计年末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70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6748万元相差6040万元,相应调减年初预算安排支出604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截至11月30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82万元,收入完成数与年初预算差距较大。预计年底政府性基金收入短收34539万元,支出安排转列公共预算14782万元,公共预算调入资金4993万元安排专项债券还本付息4936万元,债券发行服务费57万元,调减支出14764万元。
四、政府债务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上级下达我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4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专项债务523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限额10000万元。年初预算已安排提前下达的一般债券1500万元,本次调整预算为增加的一般债券600万元、专项债券52300万元、置换债券10000万元。
(一)一般债券拟安排项目。用于环城生态旅游观光道路600万元。
(二)专项债券拟安排项目。截止2024年7月,市财政共下达我县当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54300万元,具体用于: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15900万元,20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及后续源头治理建设970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4000万元,后稷农耕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500万元,西社化工园区经一路排水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000万元,西社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4000万元,殡仪馆补充工程1100万元,公益性公墓2100万元。
债券发行后,因部分项目实际投资需求和到位资金发生变化,我县向上级提出调整申请,经省、市政府批准,调整减少2023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及后续源头治理建设工程6200万元,用于西社化工园区经一路排水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000万元、西社园区振西大街灾后重建工程2200万元,剩余2000万元由市级财政收回。调整后,我县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为52300万元。
(三)置换债券安排项目。置换债券全部为专项债券,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主要是:稷山中学2号公寓楼350万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亏损挂账9650万元。
(四)2023年专项债券调整。根据专项债券调整有关要求,经省、市政府批准,将我县2023年发行的翟店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工程300万元、经开区西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500万元、2022年度城市排洪防涝(灾后恢复重建)工程1406万元、2022年度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794万元等四个项目共3000万元,调整用于稷山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上述各项支出具体执行情况,还要视收入进度和实际增收情况平衡把握,将同预算执行结果一并正式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受市场等因素影响,我县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完成情况与年初预算相比有较大差距,财政运行非常困难。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约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争取增量转移支付,基本保障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需求;大力争取专项债券、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全过程监督和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稷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