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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的说明

—2024年12月26日在稷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稷山县财政局局长 杨志军

时间:2024-12-31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2021 发布时间 2024-12-31
发布机构 稷山县财政局 文号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2024年预算调整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请予审议。

     一、1-11月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11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222万元,为年初预算79.5%,同比53.6%,3376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733万元,为预算的72.1%,同比21.3%;非税收入完成8489万元,为预算的106.1%,同比76.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558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203476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11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82万元,为年初预算19.8%,同比42.4%,减收793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类收入10091万元,同比41.4%,减收712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166万元,同比增长44.4%,增支支2312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类支出3128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4936万元,专项债券支出372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县级财力变动预测情况

       通过积极争取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比年初增加19599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市县争取中央资金奖励第三产业新兴产业奖补等增加22544万元;结算2023年增值税留抵退税、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支出基数上划等减少2945万元。

      (二)增加财力安排支出方向

        根据当年财力增长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用增加的财力19599万元安排以下支出:

       1、民生政策性支出247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0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1400万元。

       2、专项支出234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县级配套1777万元,汾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570万元。

       3、政府性基金短收转列公共预算14782万元化解债务支出1306万元廉政警示教育中心400万元、智慧教育二期598万元、汾河桥梁工程1000万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589万元、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完善875万元、环城生态旅游观光道路1467万元、农村公路建设150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436万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36万元、汾河过城段堤防生态护岸400万元,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369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预计年末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70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6748万元相差6040万元,相应调减年初预算安排支出604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截1130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82万元,收入完成数与年初预算差距较大。预计年底政府性基金收入短收34539万元,支出安排转列公共预算14782万元,公共预算调入资金4993万元安排专项债券还本付息4936万元,债券发行服务费57万元,调减支出14764万元

     四、政府债务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上级下达我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4400万元,其中:一般债21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专项债523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限额10000万元。年初预算已安排提前下达的一般债券1500万元,本次调整预算为增加的一般债券600万元、专项债券52300万元、置换债券10000万元

      (一)一般债券拟安排项目用于环城生态旅游观光道路600万元。

      (二)专项债券安排项目截止2024年7月,市财政共下达我县当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54300万元,具体用于: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15900万元,20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及后续源头治理建设970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4000万元,后稷农耕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500万元,西社化工园区经一路排水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000万元,西社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4000万元,殡仪馆补充工程1100万元,公益性公墓2100万元

       债券发行后,因部分项目实际投资需求和到位资金发生变化,我县向上级提出调整申请,经省、市政府批准,调整减少2023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及后续源头治理建设工程6200万元,用于西社化工园区经一路排水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000万元、西社园区振西大街灾后重建工程2200万元,剩余2000万元由市级财政收回。调整后,我县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为52300万元。

      (三)置换债券安排项目置换债券全部为专项债券,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主要是:稷山中学2号公寓楼350万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亏损挂账9650万元。

      (四)2023年专项债券调整。根据专项债券调整有关要求,经省、市政府批准,将我县2023年发行的翟店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工程300万元、经开区西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500万元、2022年度城市排洪防涝(灾后恢复重建)工程1406万元、2022年度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794万元等四个项目共3000万元,调整用于稷山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上述各项支出具体执行情况,还要视收入进度和实际增收情况平衡把握,将同预算执行结果一并正式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受市场等因素影响,我县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完成情况与年初预算相比有较大差距财政运行非常困难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约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争取增量转移支付,基本保障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需求;大力争取专项债券、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全过程监督和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稷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